可以租住多久?
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5年,租户年审如不符合条件必须退出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5年,租赁合同期满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公共租赁住房也不是能无限期住下去的。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已经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家庭所申报的家庭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工作等变动情况进行年审。经年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和承租规定的,必须退出。
对于弄虚作假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行为,《暂行办法》也作出了比较严厉的处罚措施。如果承租人虚报、隐瞒户籍、家庭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工作等情况或者伪造有关证明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各(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取消其租赁资格。同时,责令承租人按同区域同类住房的市场租金补交房租,并对其不良信用情况予以记录存档,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如当事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还可提请所在单位或当地行政监察机关对其进行纪律处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也将依法依纪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但暂时无法退出的,经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批准可给予3~6个月的过渡期,按同区域同类住房的市场标准收取租金。承租人拒不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搬迁。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什么时候供给?
我市至今已开工建设5.2万平方米,预计明年逐步形成供给
根据市建委测算,我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居民全市约5.5万户,市三区约2.3万户。由于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位置、套型等因素,同时部分拥有小面积住房的符合条件家庭会放弃承租,城镇居民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实际需求户数全市约2.5万户,其中市三区约1万户。
同时,考虑到每年安排用于引进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0.5万套,其中市三区0.2万套。今后5年,全市合计需开工建设5万套公共租赁房,其中市三区2万套。按每套45平方米计算,今后5年全市每年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量约45万平方米,其中市三区约18万平方米。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我市已经提出了经济租赁房(即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并组织实施试点,至今已开工建设5.2万平方米,预计明年可逐步形成供给。同时,我市还拟在洪塘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100套,总面积达11万平方米,预计今年年底前可开工建设,后年年底交付。
东南商报记者 林伟 通讯员 吴培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