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保委:
商家应明示
各类优惠信息
调解完这起投诉,市消保委副秘书长翁月珍提出了个人的看法。她说,当前商家各类促销活动频仍,参与之前消费者一定要事先了解商家活动的内容与范围,做到明白消费。同时,商家也有义务明示各类促销信息。
如果消费过程中,发现广告所打的优惠活动与实际消费情况有出入,消费者要及时询问商家,商家更有义务提前告知,让消费者购物时有选择的余地。另外,如果商家有失误及疏忽,要做到及时弥补,而不是一味拖延。
■记者手记
这起投诉事件并不复杂,但年过七旬的黄先生为了要回被国美多收的货款,却奔走投诉了3个月。这对于一个有良知的商家来说,情何以堪?
多收消费者的钱,这本来就违背了“诚信至上”的商业道德,国美有错在先,却知错不改,在面对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诉求时采用“拖字诀”,这与其作为一家全国大型家电连锁企业的形象相符吗?
在调解结束时,黄先生对记者说,这次要不是消保委及时帮他维权,他不知道还要在维权的路上奔波到何时,也许永远不会清楚国美承诺的折扣到底是多少。
黄先生的担忧不是没有根据,售后负责人王先生说:“这是我们内部电脑计算的结果,没必要解释。”
一家有社会责任感的大企业,对待顾客的态度难道就是如此的冰冷与强硬?
想必国美的员工也都是消费者,如果其他商家对待你们的态度也是这样,你们心里会是什么滋味?整个社会“和谐商业”将走向何方?
东南商报记者 周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