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是虚构原价。“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7天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7天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虚构原价的情形主要有:1、经营者所标示原价不是在本次降价前7天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2、经营者所标示原价不是在本交易场所的交易价格,为其他交易场所的成交价格;3、经营者所标示原价为供货商提供的报价或指导零售价等;4、经营者所标示原价为经营者自定的销售价格;5、经营者不能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降价前交易票据。
十是虚构降价原因。经营者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
十一是虚假优惠折价。经营者标示的价格等于或者高于本次优惠折价活动前7天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某商场在开展“折扣11天”促销活动中,一品牌鞋专柜四款鞋子在活动期间标示价格分别为每双1080元、1080元、498元和998元,而实际上这四款鞋子在本次促销活动前7天内有交易票据的最低成交价格分别为每双764元、656元、274元和549元。
十二是谎称将要提价。某家电卖场开展促销活动,并发布广告称“预计自6月1日起空调将涨价300元至600元不等”。但实际上该店6月1日后空调销售价格未上涨。
十三是不履行价格承诺。如某百货公司在商场海报上刊登:“开展手机大展销活动,随机赠送价值88元礼品一份,赠品以卖场实物为准。”一顾客购买了摩托罗拉V8088手机一部,公司以礼品已送完为由,只赠送了一根市价不足20元的三星手机挂绳。
十四是虚假“特价”。特价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应低于本次经营活动前7天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某商场销售的一款服装,标示特价580元/件,而实际上,在开展特价活动前一天该服装的实际成交价格为500元。
十五是虚假“促销”。在开展送现金、返券、馈赠、积分等经营活动中,经营者标示的价格高于本次经营活动前7天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某商场开展“满400减180元现金,满300送100元券”促销活动中,某品牌服装专柜一款女装标价为每件2420元,但实际上该款服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7天内有交易票据的最低成交价格为每件1340元。
宁波日报记者张燕 通讯员张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