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自律与堕落的抉择 宁波市超市外窃现象透析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11-15 14:13:58

  对付外窃,商家的无奈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真切地感受到,没有一家超市经营者不恨小偷、不愿多抓几个小偷,但种种客观因素却让商家一提“抓贼”就挠头不已。

  “我们商场人流一直很多,尤其是节假日,人流量大增,及时疏散人群、防止出现群体性踩踏事件是我们首要考虑的。”海曙一家连锁超市王姓负责人有些无奈地告诉记者,安保人力不足是各大超市共同存在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相比盯着小偷小摸,安保人员维持秩序是更重要的任务,“没办法,只能顾此失彼了。”

  采访中,给记者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有江东区一家合资大型综合类超市防损部周主管的话“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抓一个”。

  “超市抓小偷惹出麻烦的事经常见诸报端,‘逮不着狐狸闹一身骚’啊,所以我们防损员在抓贼时往往小心翼翼,如果不是亲眼确认,有十足的把握,是不敢轻易出手的。”周主管说。

  记者在网络上找到了一份很走红的超市《防损部培训大纲》,大纲中一句话正道出了超市的苦衷:如果没有绝对把握,我们不要质问任何人,如果出错,我们麻烦很大。

  周主管告诉记者,超市在防盗过程中一不小心就会成为“被告”,一旦惹上纠纷,损失的不仅仅是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声誉受到影响,为了保护正常的经营活动,大家只好都采取保守的办法。

  记者咨询了宁波新中大律师事务所的周鹰律师。他指出,现行法律、法规中对超市偷盗问题还没有一个完整的、有针对性的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窃少量公私财物的”属一般违法行为,视情节、偷盗金额、是否惯偷等,依法进行教育、罚款、警告、拘留。

  “很多情况下,公安机关只能对小偷和盗窃团伙的现行偷窃行为进行处理,要彻底追究他们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需要多方举证,而往往可固定的证据或线索少之又少。”周律师说,因此,不少商家采取了“以罚治偷”的处理方法,一般人赃并获的情况下,出于减少损失的考虑,商家不将小偷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而是采取“偷一罚十”、“偷一罚百”这种私了的方式,这导致不少小偷逃避了应有的法律惩处,而这些人在“花钱买平安”之后,往往会继续寻找机会弥补损失,从而陷入恶性循环。

  “防”“抓”结合治外窃

  盗窃手段在更新,防盗方法也在“换代”。采访过程中,警方、超市都向记者介绍了一些超市防盗的好做法,总而言之,就是要在超市内建立一个物防、技防、人防三者结合的防盗体系。

  综合运用电子防盗系统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各大超市一般都会在易于被盗的商品上贴上磁性软、硬防盗标签,并在出口处安装防盗报警门,但超市并不是对每件商品都装上防盗标签,比如一些体积小的物品,就很容易被盗。有些超市卖场进出口通道多,可以让小偷得手后绕开防盗门走。有些超市货架、收银台摆放不科学,给小偷留下了作案空间。

  “我们的做法是有针对性地粘贴软标签,同时扩大可回收利用的硬标签的使用数量,同时合理设计卖场,将进出口通道减少,以便控制人员流向,避免‘漏网之鱼’。”江东某新开业的大型超市防损科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加大技防设施投入 安装监控设施不仅可以震慑犯罪,还可以为警方打击处理超市偷盗犯罪提供证据。记者了解到,宁波各大综合性连锁超市一般都安装有监控设施,但一些专门出售日用品、化妆品的中小型超市,监控安装率并不高。此外,一些开业已久的超市,监控设施较陈旧,应及时升级换代。

  市公安局情报处负责犯罪研究的刘熙警官告诉记者,目前市面上已出现了具有影像自动捕捉功能的监控设备,通过将可疑人员的头像输入系统便可实现电脑的自动比对,这对打击超市惯偷具有很好的作用。

  加强专业防损人员培训 大多数商家从成本考虑,雇用防损人员人数普遍不足,以市中心某大型超市为例,将近2万平方米的卖场仅仅配备了防损人员40名,也就是说,一个人要看500平方米的场地。而据记者了解,业内许多超市甚至还达不到这个比例。

  要将有限的人力资源发挥到最大作用,就要加强对防损人员的培训,因为他们的专业程度将直接影响防盗的效果。一些富有经验的防损员,只需一打照面,就能判断对方是否有偷盗嫌疑。记者得知,目前国外的超市非常注重防损人员的专业培训,而国内超市亟待转变理念,并建立起专业的培训系统。

  各商家合练“联”字诀 商家打击防范往往存在着“各扫门前雪”的情况。小偷和盗窃团伙往往“东家被发现,转换偷西家,一圈轮下来,又回到你家”。目前,宁波已经有几户商家的防损部门开始互通防范信息,共同防范。甚至有业内人士提议,建立一个预警信息交流平台,大家一起严格按照法律来惩处被发现的小偷,增加其犯罪成本,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良性局面。

首页  上一页  [1]  [2] 
【编辑: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