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150个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中,只有1个有手术机会。这就是我国需要器官移植治疗病人的生存现状。今后这种情况在我市有望得到改善。昨天,我市人体器官损献试点正式启动。共有7家医院可试点劝捐,但捐与不捐全凭自愿。
宁波成为
首批器官捐献试点市
“在我们这里登记等待肾源的肾衰竭病人有上百名。现在肾源、肝源很紧缺,肾衰竭病人通过血液透析,等待的时间可能会长些。但肝衰竭病人如果3个月内找不到供体,生命就很危险。”昨天,鄞州二院院长姚许平告诉笔者。
据介绍,我国每150个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中,只有1人有手术机会;而在美国,5个人中1人有手术机会;在英国3个人中1人有手术机会。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赵雅飞说,受传统观念影响,我国公民对人体器官捐献还不是很理解。在这种情况下,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显得尤为重要。浙江省是全国11个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试点省(市)之一,杭州、宁波、温州3个市被列为全省首批试点市。
我省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试点4个月来,已实现2起人体器官捐献。今年10月,40岁的贵州籍捐献人在车祸身故后捐献了肝脏和肾脏,拯救了3名患者的生命。
7家医院成为
器官捐献试点医院
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市第三医院、李惠利医院、鄞州人民医院、余姚人民医院、慈溪人民医院被确定为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医院。同时,这7家三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的重症监护病房主任被市红十字会聘为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赵雅飞说,今后可在这7家医院开展人体器官劝捐活动。试点工作启动后,主要还是加大社会宣传,让社会广泛知晓器官捐献的意义。
据了解,浙江省已经建立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这是国家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的组成部分,主要负责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管理。委员会下设捐献办公室,就设在省红十字会业务部。市红十字会与市卫生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规范宁波市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工作的通知》,对人体器官捐献的主体登记机构、登记流程和服务等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市红十字会建立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站,并在各县(市)区红十字会设立了登记点。
下一步,将建立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和捐献协调员队伍。赵雅飞说,通过志愿者和协调员将深入到医院相关科室,发现潜在器官捐献人群,主动开展劝捐工作。
4名医务工作者成为
首批捐献志愿者
目前,全市14家登记机构里已有遗体(角膜)捐献登记354人,实现捐献39人。其中,角膜捐献登记120人,实现捐献21人。这些为我市开展人体器官捐献打下良好基础。
21岁的项盛是市眼科医院的一名职工,昨天她光荣地走上主席台,领过我市第一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证书。从志愿者那里取出角膜,再移植到失明者身上,多次全程参与角膜捐献、移植的她,深切地感受到生命传递的力量。于是,在同事李黎医生的倡导下,小项等4人成为了我市首批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4人平均年龄30多岁。“尽早做好安排,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另外,笔者获悉,我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后,采取“政府投入一点,医院支持一点,社会募捐一点,受益者拿出一点”的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成立人体器官捐献基金。该基金主要用于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困难救助、缅怀纪念、表彰奖励、机构运行及信息平台建设、维护等相关工作,以确保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宁波日报记者 蒋炜宁 通讯员 张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