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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被列为人体器官捐献首批试点市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12-13 11:00:00

  据了解,在这之前,我市共有354人登记捐献遗体(眼角膜),有39人实现捐献,其中登记捐献眼角膜的为120人,实现捐献21人。捐献的遗体多用作教学。

  “积极行动起来,加入到器官捐献的行列,使那些亟须器官移植的患者重获新生,让生命得到延续和传承。”市人体器官(角膜)捐献志愿者服务队队长叶伟棠呼吁说。

  人体器官捐献者功德无量

  “从救死扶伤的角度讲,我们太需要器官捐献了。”市红十字会副会长赵雅飞表示,一名志愿者捐献出的器官,往往可以救活好几个人的生命,的确是“功德无量”。

  事实确实如此。我省试点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两个月不到,贵州籍在杭务工的年仅40岁的冯周发不幸遭遇车祸,去世后捐献了肝脏和肾脏,拯救了3名亟须器官移植患者的生命。这是我省成功实施的首例人体器官捐献。

  记者还了解到,对于每一位愿意捐献器官和遗体的个人,我省有关部门正在酝酿一个器官捐献者的人道救助机制,通过财政补助、社会捐赠以及受益方定向捐赠等方式,筹集一笔基金,给予器官捐献者一点道义上的安慰。同时,为了表彰这些捐献者的高尚行为,我省还酝酿筹建一个纪念碑,缅怀他们。

  宁波晚报记者 叶海英 通讯员 张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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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