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歧
玉石价值几何看法不一
在第一次庭审中,吴先生要求对玉石进行鉴定。
由于玉石已被吴先生自行切割,其中一块丢失,专业鉴定机构只对剩下的三块玉进行了鉴定,确认该毛石确系新疆和田玉,但评估价仅为25万元。
二次庭审中,吴先生认为华女士夸大玉石价值,让他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双方交易有失公平,要求撤销协议。因玉石已无法原物返还,他同意按鉴定价格付款。
华女士的代理人认为,和田玉的价格是经买卖双方共同确认的,吴先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理应交付商品房。而鉴定机构并没有评定出原石的价格,吴先生要求撤销置换协议无法律依据,坚持要求被告支付商品房的等价房款120余万元。
而作为被告之一的开发商认为,吴先生买卖玉石、置换房产的行为都是个人行为,与其无关。
调解
花75万元买了个教训
由于这块玉石涉及多场官司,奉化市法院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法院多次协调。
近日,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一致协议,玉石仍归吴先生所有,由吴先生直接支付给孙先生人民币75万元。华女士也同意对吴先生及开发商撤诉。
调解此案的法官提醒,这种“赌石”行为,近年来在收藏界越来越热,因为涉及金额较大,且专业性很强,一旦估价与实际价值相差悬殊,很容易引起纠纷。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买家最好在事先请专家“掌眼”。
东南商报记者陈爱红 通讯员汪美芬 夏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