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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非法招用14岁女工 女工患病医药费由谁出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1-17 08:18:18
  派出所出具的“李霞”暂住证,上面的照片却是程文文的。(冯小平 摄) 

  “我女儿今年才14岁,被北仑一家企业非法招用。现在女儿得了重病,可那家企业却不闻不问。实在没办法了,只好求助你们报社!”日前,本报新闻热线87000000接到来自河南项城的程志峰的电话。

  几天前,记者在市第一医院病房里见到了程志峰的女儿程文文(化名)。这位出生于1996年3月的女孩,躺在病床上,稚气的脸上没有血色,她被医生确诊为肾功能不全。母亲守在正在输液的女儿旁边,不停地哭泣着,父亲则是一脸的无奈。

  程文文自述:

  去年11月,我趁父母在北京打工之际,跟着姐姐和另外两人从河南老家来到宁波北仑。去了几家招聘中介公司,都因为我是未成年人而没找到工作。后来我们来到北仑区明州西路上的“宁波兆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了解我的年龄后说,只要借一张年满16周岁人的身份证,就保证给我找到工作。当时,他们还收了我和另外两个人每人60元钱,说是给我们做一份毕业证书。第二天,我借到一位四川籍名叫李霞的姑娘的身份证。到兆亿公司后,他们给了我一本假的“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上面写的名字是李霞。随后兆亿公司就派遣我到宁波菱茂光电有限公司工作,并签订了一份3年期的劳动合同。

  我在单位里做操作工。由于工作强度大,导致体力透支,一直感冒发高烧。去年12月15日晚上下班后,一到宿舍我就昏迷了,后被别人送进当地医院的重症监护室。后来病情恶化,又被转到市第一医院。

  父亲程志峰说:

  我和妻子从北京赶到宁波,才知道女儿出了这么大的事。

  文文是上个月17日住进第一医院的,医生说是“肾功能不全”,这病要花很多钱,而且还不一定能治好。

  与我女儿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宁波兆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保税区分公司。去年12月29日,当地劳动部门安排双方调解此事。兆亿公司当时答应负担程文文住院治疗期间的所有费用,并当场拿出了3900元钱给我,说其余的钱第二天送来。第二天,兆亿公司派来的人说,公司出于人道,同意承担程文文去年12月28日之前的住院治疗费用。我当场表示不同意。此后对方就不再理睬我们了。我一个外地人,现在真是无路可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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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