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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家乐福没有构成价格欺诈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1-02-12 18:09:08

  他同时介绍,如果有以下情形这一,就能认定为价格欺诈:

  第一种是虚构原价。如一种商品,假设商家自称的原价是5元,但在7天之内成交的各笔交易,最低成交价不是5元,而是更高。

  第二种情形是商家只能口头表示该商品的原价是5元,但没有能证明原价是5元的相关交易票据。

  第三种情形是低标价高结算。

  第四种是误导标价,如168元的商品,特意把16写得很大而8写得很小,误导消费者。

  所以,毛立新说,家乐福琴桥店没有涉及上述的情形,不能认定为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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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