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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率先尝试对预付式消费开展主动监管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3-10 08:09:58

  引导经营者主动预告,有序退场

  当然,要规范预付式消费,光有“精细化”建档还不够。

  海曙工商分局将存在预付式消费的相关经营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主动向经营者进行行政指导,要求这类经营单位在停业前一个月,必须在显要位置张贴停业告示;同时对卡内有余额的消费者进行电话通知,明确告知消费者退卡流程、沿用方法、新店店名地址等必要信息。

  其次,为了双保险,海曙工商分局在天一商圈还尝试对出售预付式消费卡的经营户建立退场经营者信息档案。经营者如果向工商部门提出注销登记,或出现向房东退租店面的情况时,工商人员主动介入,要求相关经营者进一步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实际家庭地址、新店的详细情况等。

  每办一张预付式消费卡将签一份合同

  在调查过程中,海曙工商分局还发现有相当多的经营单位在发售预付式消费卡时,并没有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有的经营单位虽然与消费者签了合同,合同却很不规范。有相当一部分的预付式消费合同上,签署的经营单位的名称,并非是该经营单位的真实工商登记名称,甚至有的连预付式消费卡上标注的店名也与工商登记的字号不符。

  对此,海曙工商分局目前正酝酿为每一家发售预付式消费卡的经营单位提供规范格式合同。

  “这份合同中,将具体就发卡商户、消费金额、消费期限、消费内容、退卡情形、余额退还情况,以及各相关权利义务等,都进行明确约定。”张斌称,工商部门将要求每一家发卡商户,在向消费者发售每一张预付式消费卡时,都要签订这份合同,做到“一卡一合同”。记者周立明通讯员海市

  江东:17家经营户签下“预付式消费经营责任书”

  针对屡屡发生的预付式消费投诉纠纷,昨天,江东工商分局新河工商所开始尝试管理规范相关经营单位。

  昨天下午,该所召开了预付式消费经营行政指导会议。会上,新河工商所辖区内的17家健身和足浴经营场所签订了“预付式消费经营责任书”。

  这17家经营户承诺: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保留预付式消费的明细记录,直至交易关系终止后满两年;需要暂停营业的,提前15日以电话、短信、公告等形式告知消费者。经营者需要迁址、注销或整体转让经营资质的,提前30日告诉消费者,并按照约定的折扣率或优惠价格扣除已消费金额后返还金额。

  宁波晚报记者 徐文燕 通讯员 陈词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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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