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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达人董丰:积极维权 绝不花冤枉钱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3-15 10:04:57

漫画 任山葳

  董丰,男,35岁,自由职业者。为了讨回商家多收的0.4元钱,来回好几趟,开车十几公里;朋友们戏称他为“投诉大王”,但一遇到烦心的消费纠纷都会找他来帮忙。他的维权口号是:要想不花冤枉钱,就得积极维权。

  7年前第一次维权

  没有谁天生就是维权达人。董丰清楚地记得,他第一次成功维权的经历还在7年前,当时是为了自己结婚时买的一台电视机。

  “结婚的时候我买了一台平板电视,那个时候平板电视刚推出,花了我1万多元,没想到电视买了3个月就出现问题了,电视开机以后漆黑一片,当时我就傻眼了,这么贵的电视怎么说坏就坏了呢!”董丰说他当时立刻拨打厂家的售后服务电话,找人上门来维修,修理以后电视好了几天,又坏了,他只有再次打电话。后来厂家反复上门来修理电视机,但都没有修好,董丰和厂家协商,要求换一台电视机,遭到厂家的拒绝,他只得拨打12315热线求助。

  “第一次拨打热线确实心里没有底,没想到一天后厂家就主动找上门来了,说同意给我换一台新的电视机,我当时很高兴。但厂家又说因为我购买的那台电视机是老款,现在没货了,要换只能给一台新型号的,这样我还要补1000多元的差价。”董丰说他当然不满意这个结果,又通过12315和厂家沟通,最后终于无条件换回了一台新的彩电。

  “第一次维权的经历十分艰辛,光电话就打了十几个,但最后的结果是好的。”董丰说第一次想到主动维权,是因为电视机价格贵,当时的1万元可是好几个月的工资,首次成功维权后,他以后一有问题就想到找12315。

  来回几趟只为讨回4毛钱

  董丰说,多年维权经历告诉自己,维权无小事,哪怕是几毛钱,只要是商家多收的,也应该讨回来,只有这样才能督促商家更加规范。

  董丰向记者说起了印象最深刻的一次维权经历。“一次我和老婆去江北一家连锁超市买东西,看到超市里的上好佳薯片在搞特价,比正常价要便宜0.1元,因为这个牌子的薯片我经常买,那天看到特价我们就买了4包。”董丰说,每次超市买完单,他都会习惯性地看一下小票,看是不是有算错的地方,他结账完以后发现4包薯片没有按照标示的特价来算,4包薯片多收了他0.4元,他当即向超市提出质疑,没想到碰到了钉子。

  “我当时找到超市的工作人员,对方非常不屑的态度,说这种薯片前两天确实在特价的,今天特价结束了,所以按照正常价格收的钱。我又问那你为什么货架上还是标着特价,对方则坚持说特价结束了,还说我为几毛钱这么认真干什么,我当时就很生气,虽然是几毛钱的小事,但超市也不能标着一个价、收费又是另外一个价,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董丰在和超市理论时,引来不少顾客围观,但超市方拒不承认多收了钱,让他感到很尴尬。于是董丰当即返回超市里,把薯片上标示特价的黄标签撕了下来,连同当天的小票,找到12315投诉中心投诉。

  “后来通过12315的工作人员才知道,超市涉嫌欺诈,标价和卖价不一肯定是不对的。后来这家超市的人还打电话给我,提出当天我在超市的所有消费免单,还送了一些礼品给我,叫我去拿。后来我专程去了趟超市,但其他的都没要,只拿回了自己应得的0.4元,还让对方给我赔礼道歉,回到家老婆还说我做得对呢!”董丰说,其实为了讨回超市多收的0.4元钱,他开车跑了12315投诉中心和超市几趟,花费的油钱和时间远远超出了几毛钱的价值,但他之所以拒绝了超市的礼物和免单,是因为自己不是冲着这个才去投诉的,他觉得应该属于自己的,一分不能少,不该自己拿的,一分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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