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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美心被香港"美心"告上法庭 对方索赔500万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3-31 08:13:17

  中国宁波网讯 在宁波西饼糕点行业中,“新美心”算得上是大名鼎鼎了。然而,绝大部分宁波人都难以想到的是,吃了这么多年的新美心糕点,其中的“美心”二字竟是别家企业的商标。昨天,宁波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的一场知识产权官司,引起了众多宁波人的高度关注。

  香港“美心”提起诉讼索赔500万

  据了解,在该案中提起诉讼的企业是香港美心食品有限公司。据该企业称,早在多年前,香港美心食品有限公司就已经在中国申请注册了在第30类的“美心+MEIXIN”商标,糖果、餐饮等商品。在1992年后,香港美心在广东、上海等地设立了百余家企业经营“美心”系列食品。

  2009年,香港美心偶然发现宁波新美心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舟山新美心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国饭店》杂志上的广告宣传,宣传中突出使用了与“美心”商标相近似的字样。香港美心据此认为,这两家企业侵犯了他们的注册商标权,理应赔偿他们经济损失。另外,由于淘宝网上也有有关宁波新美心的相关宣传内容,香港美心此次也将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在起诉书中,香港美心请求法院勒令宁波新美心和另两家相关企业停止使用“新美心”字样,并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

  两企业同年先后注册商号和商标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宁波新美心的法定代表人为罗某。最早在1992年6月4日,宁波新美心食品有限公司就已经被宁波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使用。

  而让人感到有意思的是,同一年的11月20日,香港美心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国首次成功注册“美心+MEIXIN”商标。

  宁波新美心公司尽管在经营过程中大力宣传其企业的“新美心”商号,却并未将“新美心”或“美心”注册为商标。该公司在国家商标局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有“绿姿”、“红锣”等,其中“绿姿”使用得相对较多。但在广大宁波的消费者中,无论是“绿姿”、“红锣”,其知名度均远不如宁波新美心的“新美心”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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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