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3月31日讯(记者 陈章升 通讯员 何 兵 戴 宇)记者今天上午从宁波市人事局获悉,宁波市力争从2011年起3年内面向海内外储备10000名高层次人才,其中国内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高级经营管理人才7000名,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海外工程师3000名,每年通过储备正式引进高层次人才500名。
据了解,近日宁波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实施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储备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高层次人才储备计划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事局负责牵头协调和管理工作;市财政局3年内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高层次人才储备计划并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市人才服务中心具体承担高层次人才储备计划网络建设、需求征集、信息发布、储备人才甄选推荐、引才平台的开发建设、信息库的管理、引进落实等工作。单位通过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储备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在正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后凭连续4个月工资单及个人所得税单,市人事局在年内按人均3000元对用人单位进行一次性补贴。
四类高层次人才纳入储备
《意见》明确指出,纳入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储备计划的各类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主要包括以下四类人才:国家、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完成人,地级以上城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项目完成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高技能创新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有意来甬进行合作研究或实施成果转化的创新型科技研发人才;在大中型企业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监、财务总监、人事总监、技术总监、营销总监、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设计师、总经济师等高管职位2年以上或担任中层正职五年以上的经营管理人才;符合《宁波市紧缺人才指数导向目录》中相当紧缺以上的行业和岗位要求,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满1年以上硕士或博士高学历人才、在职技师或高级技师人才;符合宁波市相关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范围内的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及海外工程师等各类高层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