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江北三和嘉园小区业委会欲炒物业“鱿鱼”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4-19 07:36:36

  物业表示可来审计

  “如果业委会对钱的去向不能理解,可以找人审计。”和信物业三和嘉园管理处马主任表示,如小区绿化问题,物业公司一直有打算进行改造,迟迟没有动工,原因在于缺乏经费。

  对于当年从区物业办申领的7万元绿化资金用向哪里?他表示自己是后面来的,对此事并不清楚。对于开发商交给物业公司的43万元保修资金,其中包括绿化补种和养护,他这样解释:“这笔钱已全部用于房屋维修。”马主任说,在他来小区后,绿化并不是一次都没补种过,上次就补种了80株桂花。

  和信物业公司总经理张信良对此的态度也十分明朗。他说,物业连年亏损是事实,许多资金的使用也有据可查。

  “合同是去年业委会刚白纸黑字签的,一共签了3年,怎么可以说解除就解除?”张信良表示,业委会的很多指控是没有道理的,现在很多事情自己进行解释也是无力的,所以目前还保持沉默,希望有些事等审计结果出来后再说。

  小区应慎用辞退权

  “小区的稳定是第一位的,小区的内部事务我们不好干涉,但还是希望小区慎用辞退权。”连日来,三和嘉园欲炒物业“鱿鱼”的事情已经引起了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

  江北区物业办工作人员指出,根据去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宁波市物业项目服务退出管理暂行办法》,物业退出小区管理主要有3种方式:一是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的;二是物业公司主动提前解除合同的;三是业主大会要求物业提前解除合同的。

  像三和嘉园这样欲炒物业“鱿鱼”的,按照规定,提前解除合同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业主大会应当在作出决议后3日内,将解约原因、解约的时间和同意承担的违约责任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及时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退出事宜,依法签订退管协议。其中《办法》第七条还明确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从物业项目服务的连续、稳定和长远利益出发,慎用辞退权,依法实施解聘和选聘工作,保证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

  “辞退物业毕竟是件大事,希望双方能多加强沟通,避免失控。”江北庄桥街道广庭社区工作人员表示。据了解,目前小区业委会已经着手联系好审计公司和新的物业公司。“我们会依法来办,并尽量保障小区平稳过渡。”业委会工作人员表示。

  宁波晚报记者王霞开沈之蓥/文

首页  上一页  [1]  [2]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