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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宁波交通事故报告:私家车事故率仍占首位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4-27 10:25:03

  5至15年老司机最危险

  3年以下驾龄的新手肇事量下降

  去年有一个动向值得引起所有人的重视:老驾驶员的事故率呈上升趋势。统计显示,6至10年驾龄驾驶人肇事造成217人死亡,同比上升了近两成。以老三区为例,海曙区5至15年驾龄驾驶员,造成的死伤事故所占比重最大,占机动车驾驶员肇事总数的45.45%;江北区5至15年驾龄驾驶员肇事致死数,占上报死亡事故驾驶员总数的81.84%。

  “这样的驾龄,往往容易对自己的驾驶能力‘自信过度’。容易产生麻痹心理,在事故临近时,对行人的动态估计错误,致使采取措施不当,从而引发交通事故。”警方这样分析,希望能给这些驾驶“老手”们敲响警钟。

  这几年,我市驾驶新手激增,仅去年一年就增加了10万人。这些新驾驶人表现如何?

  数据显示,去年我市四分之一左右车祸源于3年以下驾龄新手。2010年,全市3年以下驾龄新手发生交通事故1101起,造成182人死亡。与上年同期相比,这些数字虽然分别下降了许多,但仍远远高于其他驾龄的驾驶人。

  据了解,目前,肇事驾驶员的年龄还有年轻化趋势,海曙区总共11起死亡事故中,驾驶员年龄在20至30岁的,就有7起。江北区上报的事故驾驶人员情况,年龄18至30岁的有82起。

  据了解。现在驾校中,年轻人是一个比较大的群体。这个年纪的驾驶员,往往驾驶经验不足,在危急关头容易判断失误。在行车过程中,注意力很难集中,情绪容易激动。据市交警支队事故对策处负责人介绍,“不少年轻人喜欢在行车中超速、打电话,甚至发短信,这些都容易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

  同时警方认为,目前驾驶员培训存在培训周期较短的弊端。学习时间短、技术不过硬、驾车心理素质较差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了许多新手成为“马路杀手”。还有不少市民考到驾照后,平时能开车的机会极少,长时间不驾驶造成技术生疏,也非常容易造成事故。

  违法行车是伤人“元凶”

  近六成死亡行人需承担事故责任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仍然是引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今年第一季度由于机动车驾驶人违法原因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有256起,占总交通事故总数的96%以上。

  据了解,绝大部分交通事故是机动车行驶不守规矩造成的。在2010年2792起机动车事故中,共造成了673人死亡。其中,因机动车驾驶人驾驶疏忽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的最为突出。在2792起机动车事故中,因为这个原因造成事故的有1426起,占比最多,达45.86%,死亡348人,也排在了第一位。排在后面的依次为未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酒后驾驶、违反交通信号。

  对此,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很多交通事故都是与一些交通陋习有着直接的关联,例如:一些机动车在驾驶过程中打电话,胡乱掉头,抢道、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

  4月21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这些交通陋习,很多市民表示“深恶痛绝”。“我经常看到一些车辆转向时不打转向灯,好几次我都差点撞上去。”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前些日子他骑电动车时,前面一辆黑色轿车转向灯也不打就停了下来,所幸他紧急刹车才避免了一场交通事故。“有些小汽车在市区的行驶速度很快。”市民刘女士告诉记者,在横穿马路时,一些司机看到斑马线也不减速,而这些地方往往又没有红绿灯,所以过个马路,经常要提心吊胆。

  值得一提的还有,非机动车驾驶人因未按规定让行引发交通事故,这类交通事故全年有750起,占22.12%。造成143人死亡,占18.72%,死亡人数同比上升25.44%;非机动车方面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以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骑车带人、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等为主。

  “这些事故与非机动车驾驶人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识有很大的关系。”警方认为,一些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和三轮车逆向行驶、横穿马路时不下车推行、与机动车抢道、转弯不打手势,往往都是引发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而行人方面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以横过机动车道未走人行横道、通过道路未注意安全避让来往车辆为主。在200名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行人中,有112人需要在事故中承担责任。而其中完全属于行人原因造成的事故有11起,死亡4人,从违法行为看,主要是违反交通信号灯,这样的事故共有6起,造成3人死亡。交警部门表示,尤其是在信号灯变换前后,行人抢过人行横道尤其危险。

  警方分析,这几种违法行为都突出了一个“快”字,正所谓“十次肇事九次快”。

  统计还显示,交通事故中,驾驶员违章占70-80%,而机动车机械故障原因小于5%,道路及相关设施原因占1%。由此可见,交通安全关键还在于人。回首去年的重大车祸,无一例外都是“人祸”,诸如超载超速、酒后开车和乱穿马路等。

  在众多的数据中,有个数据值得欣喜——酒后驾驶造成事故58起,死亡22人,同比分别下降44.23%、53.19%,其中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5人。而宁波全年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同比减少43人,可以这样讲,这一年交警部门严控酒驾取得了显著效果。

  交警部门希望这些冷冰冰的数据能让普通市民和所有交通参与者警醒,虽然每年4月30日才是“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但我们每天都应该反思并改正自己的不文明交通习惯,平安生命,安全先行,让遵守交通规则、珍视生命安全的意识落实在我们每个人的每一天。

  宁波日报记者金晓东通讯员陆明光周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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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