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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交付两次 房屋面积先“缩水”后“增肥”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5-18 07:36:55

  位于南部商务区内的一酒店式公寓项目,这两天正在交房。然而,因为对自己所购房子的面积到底是多少有疑问,很多业主拒绝收房。

  “今年一月份,开发商第一次寄来交房通知书,上面写明我这套房子的实际面积比合同面积小,可以退一部分房款;而这次寄来的交房通知书,又说我房子的实际面积比合同面积大,我还得补交一部分房款。”其中一位李姓业主质疑,“从冬天到夏天,难道这房子也会热胀冷缩?”

  两次交房,多数房子面积先“缩水”后“增肥”

  据购房合同所示,李先生买的这套精装修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为78.45平方米——这也是开发商的预测绘面积。

  今年一月底,李先生收到了开发商寄来的交房通知,上面明确标明,公寓的实测面积为77.96平方米,李先生可从开发商处退回房款5437元。但上周五,开发商又寄来一份交房通知书,这次李先生所购房屋的实测面积,变成了78.66平方米,因此他需补交房款2330元。

  两次交房,所购房屋面积先“缩水”后“增肥”的业主,不只是李先生一个。“第一次交房时,大多数业主的房屋实测面积是比合同面积小的。”开发商方面一位余姓副总向记者坦承。而这次交房,据实际测绘结果,总共273套房源中,仅40套不到是实测面积小于合同面积的。

  “我们拒绝收房,不是在乎能退钱还是要补钱。相比于我们能拿到的几万元延期交付赔偿金,这点钱算不了什么。”包括李先生在内的多位业主表示,关键是必须弄清楚“我的房子面积到底是多少”这个问题,不然“这房子买得也太不明不白了”。

  房屋面积“热胀冷缩”原因何在?

  那么,该酒店式公寓项目缘何会有两次交房?前后又为何有如此普遍的房屋面积不一致的问题?

  对于第一个问题,上述余姓副总如此对记者解释:“第一次急着交房,主要是为了‘止损’——因为我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是去年12月底,晚交付一天,就得付一天的延期交房违约金。”

  但当时,该项目的主楼还没达到竣工验收条件——主楼是写字楼,酒店式公寓位于该项目的副楼,而主管部门要求开发商主楼和副楼必须同步交付,所以第一次交房行为就被叫停了。

  而这次交房与第一次交房之所以房屋面积“热胀冷缩”,该副总称,第一次交房用的测绘数据,是做预测绘的那家测绘公司提供的;而这次,用的是由鄞州区房管处指定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实测数据。“实测绘单位和预测绘单位是两家不同的公司,各自的分摊面积计算方法不一样,所以造成最终数据有出入。”

  据其称,因为延期五个多月交房,开发商总共要赔偿业主1500万元左右的违约金;而副楼最终的总实测面积比合同面积多了“200多平方米”,即便按当初10000元/平方米的销售均价要业主补房款,“也就能增收200多万元”。

  该余姓副总因此表示:“我们绝对没在测绘数据上玩什么猫腻,错就错在第一次搞房产开发没经验,工作失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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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