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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交通新“四禁”方案公示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6-02 07:49:26

  调整下列交通管制措施

  1.取消常洪隧道小型客车单双号通行规定。

  2.6∶00~22∶00,江北大道-江北大桥-青林渡路-新星路禁止货车通行。

  3.6∶00~22∶00,中山东、西路,联丰路—柳汀街—药行街—百丈路—百丈东路,解放南、北路,开明街禁止货车通行。

  其他中心区通行规定

  1.早晚高峰,禁止机动扫地车、市政公用事业人力三轮车、环卫人力三轮车、餐厨垃圾回收车在中心区道路上行驶、作业。

  2.菜运人力三轮车于7∶00~19∶00,再生资源回收人力三轮车于16∶00~次日9∶00,禁止在中心区道路上行驶。

  3.菜运人力三轮车、再生资源回收人力三轮车不准驶入中山东、西路(机场路至世纪大道),柳汀街、药行街、百丈路、百丈东路(机场路至世纪大道),解放南、北路,江厦街,人民路,江东南、北路(永达路至通途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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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