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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劳动纠纷4次维权 1年半吓跑三任人事主管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6-17 09:50:56

  3任人事主管因此辞职

  这种维权方式,比在银行1元1元地取钱还磨人。

  “公司先后派出了3名人事主管、1名行政主管和1名工会主席处理杨某的事情,其中3任人事主管都是因为‘受不了’,最终选择了辞职。”机械公司的法律顾问张向辉向记者倒起了苦水。

  在张向辉看来,杨某打的4次官司,完全可以一次性解决。“连加班工资都要分成2个官司来打,这不是故意为难吗?”张向辉说,杨某的行为给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了影响。

  杨某的举动让法官也无法理解:“我看他的庭审表现,对法律相当熟悉,每次庭审中,我都问过他是否还有其他诉求,可以一并解决,但他多以其他诉求的证据尚不充分为由拒绝,却又在前一案件结案后不久又申请仲裁、起诉,还多次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公司的相应财产,相当挤占司法资源。”

  ■对话当事人

  为什么这么打官司?

  杨先生说,他高中文化,没学过法律,第一次到仲裁委起诉,连公司的名字都弄错了,被仲裁委以主体不符驳回。

  作为普通的打工者,他也没有钱请律师,但他有他的“办法”:每次去仲裁委立案,仲裁员都会告诉他这个案子将会适用哪条法律法规。他就按图索骥上网查阅相关的法律知识,或者买书研究法条和案情。

  “我不懂法,只能一项一项地学,一项一项地来,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杨先生回答得很干脆。

  把官司拆分开打,是不是比一次性解决维护的权益更多?杨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每个劳动争议的诉讼请求,一般都要走‘先仲裁后诉讼’的程序,这个程序意味着,我至少要跑仲裁委5次,上法院至少3次。”杨先生说,他每次往返交通费就要8元;每次还要向单位请假至少半天,至少扣工资55元,加上复印费,一项劳动争议请求的成本是500多元。

  “我4项请求成本就达到2100元,而最终判决支持了我3700多元,实际拿到只有1600多元。这里面还不包括买书的费用,我投入的精力。”

  ■记者手记

  杨先生的这种维权方式与各方都无益:企业疲于应诉、用工声誉受损,杨先生要投入很多精力,同时也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

  法官说,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滥诉”的现象时有碰到。原因是诉讼成本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不收费,法院每件收取10元)、法律风险小,劳动者极少考虑后果。其实,为了方便劳动者诉讼,很多裁判机构都为劳动者开通了绿色通道。杨先生完全可以根据指引,一次性全面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为什么他仍要自己查一遍、学一遍才放心,这也许是值得我们反思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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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