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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居民医保办理即将结束 未参保居民请尽快补办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1-06-30 18:18:25

  中国宁波网6月30日讯(记者 陈章升 通讯员 吴小玲) 记者今天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截至6月27日,宁波市区范围内已有44.14万人办理了参保手续。据初步统计,在今年目前已参保的学生和其他各类居民中,续保人员占了近93%,参保总人数已超过去年同期(43.05万人)的水平。目前,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救助站的参保受理工作已于6月30日结束。7月1日开始,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将受理漏保人员的零星补办。

  提醒一:未及时续保待遇要中断

  居民医保制度实行按年度参保,按年度享受医疗待遇的政策,各类居民在每年的参保缴费期内一次性办理手续,9月1日时就可连续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即医保待遇不会中断。如果没有在参保缴费期内按时办好手续,就会暂停享受医保待遇。

  虽然今年政府出台的政策从人性化角度,允许漏保人员在医保年度中间补办参保,但为了体现与按时参保缴费居民之间的公平,防止有病参保、无病不保,漏保人员补办的,有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市区范围内符合参保条件,但尚未办理参保手续的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及婴幼儿家长注意,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救助站的参保受理工作于6月30日前已经截止,要参保的居民请尽快到户籍所在区的医保经办机构补办参保缴费手续。

  提醒二:学生未办居民医保的开学后到学校补办

  目前,宁波市区各类高等院校、中小学的学生医保办理也已结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要提醒各位学生及其家长,学生第一阶段参保结束后,在新学期开学时还可补办。今年9月份市区各高等院校、中小学将开始办理新年度的第二阶段参保手续,入学新生及在第一阶段未续保的学生请及时通过所在学校补办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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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章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