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 任山葳
去年11月,陈先生在江东樱花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过户时,房产证上标明房屋面积是114.6㎡。然而房子装修到一半,他和邻居聊天时,意外得知相同的户型,对方的房屋面积还不到100㎡。今年5月,陈先生将原房东胡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对方退还“缩水”的15㎡房款,昨天这个案子在江东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一审驳回原告请求,原告表示一定要上诉。
面积缩水>>>
“系统出错,阁楼面积算了两遍”
陈先生和妻子原本跟父母住在一起,小夫妻为了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去年11月11日,陈先生通过中介公司,在江东樱花小区买了一套顶楼加阁楼的房子。
过户时,卖房的胡女士出示的产权证上,登记的房屋面积为“99.59㎡+15.01㎡”,其中的15.01㎡是阁楼的面积,房屋总价款为152.2万元。
房子装修期间,陈先生到邻居家串门,邻居家户型和陈先生家的一模一样,闲聊中,陈先生得知,邻居的房子面积还不到100㎡。
疑惑不解的陈先生随后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发现交易中心先后对房子发过2次证:第一次在2000年,登记的面积是99.59㎡;其后这套房子先后抵押过6次,2009年因为房产证上的抵押登记项已满,胡女士换了一次证,这次登记的面积变成了114.6㎡。
陈先生说,为了这件事,他到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理论,房产部门给他的解释是,“系统更新出错,阁楼面积算了两遍”。
诉至法院>>>
要求卖房人退还近20万元房款
今年3月7日,房产产权产籍监理处向陈先生发放了办理变更登记通知,称他买的房屋面积记载有错误,建筑面积应为99.59㎡,并要求他办理更正手续。
陈先生至今没有办理变更手续,因为他的房子是按揭的,向银行贷款了70万元。而且这是他的第二套住房,2007年,他曾买过一套,因为觉得和父母住得太远,照顾不方便,便转手了。
如果要换证,意味着重新抵押按揭,从银行手里拿出114.6㎡的房产证,必须先还清70万元,陈先生没有这么多钱。而且即使他借钱把70万还了,换的新证在银行的限贷系统会被识别为第三套住房,按目前的房产限购政策,他根本办不了按揭。
虽然没换证,但陈先生觉得,少了15㎡的房款,胡女士应当将差价退还给他。
陈先生算了一下,买房时的房屋均价是1.32万元/㎡左右,“面积少了15㎡,意味着我多付给对方19.9万多元。”
今年5月16日,陈先生将胡女士告上法庭,理由是房产证上面积的变化,使他对合同构成了重大误解,并遭受了重大损失,他有权变更合同。
他请求法院判令胡女士返还他19.9万余元,以及这笔钱的利息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