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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今起实施 治超新规更严厉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1-07-01 10: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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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7月1日讯(记者 陈锦源 实习生 韩晓慧 通讯员 郑伟) 新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下称新《条例》)今天开始实施。新《条例》在治超、施工允许、公路设施保护等方面有一些亮点,也将更好地保障公路运行安全。

  宁波市公路局路政科科长祁信平说,车辆违法超限超载一直是交通安全和路桥保护的难点。新《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提出“五大举措”。条例对公路违法行为作出更为明细的界定,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分工也更明晰。

  加大处罚力度是新《条例》对超限超载更有力打击的一大举措。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驾驶人,将被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吊销车辆营运证。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祁信平说,以前规定是发现一次违规处罚一次,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新《条例》在惩处违规行为上有更强的震慑力。

  第二,对超限超载行为进行源头治理: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总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生产、销售;公安机关办理车辆登记,应当场查验,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不予登记。

  第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煤炭、水泥等大宗货物集散场所须实施监管,禁止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场(站)。

  此外,完善“治超”检查措施、限制乡村公路超限车通行是新《条例》治超的另外两项举措。

【编辑:陈锦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