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周先生夫妇过得极其郁闷。他们原本想去法国过年,结果因为一人被拒签,两人都未能成行,最终旅行社还扣了他们4000元的签证费、机舱酒店的预订费用。
为此,周先生将旅行社告上法庭。昨天,海曙法院开审此案。
委托代办签证不料被拒签
往年的春节,在宁波开公司的周先生总要和妻子去国外旅游一趟。今年也不例外,他们报名参加了一个欧洲旅行团,目的地是法国,费用每人1万余元。
在旅行社交了1万元预付款,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后,周先生和妻子将所有的出境手续都交给旅行社办理。
谁知办理签证过程中,他接连接到了2个来自上海的电话,对方是旅行社委托的代办签证机构,第一个问:“你的表格怎么填得乱七八糟的?”第二次,对方又告诉他,他的照片丢了。
周先生心中不快,旅行社帮他重新填写了一份申请表格,快递到上海,“至于照片,旅行社的人告诉我,后来找到了。”
1月26日,周先生突然接到旅行社的电话,通知他老婆的签证办下来了,但他被拒签了。
周先生当即提出:既然一人被拒,那他们两人就都不去了。
退费时被扣了4000元预付款
事后,周先生到旅行社办理退费手续,工作人员告诉他,1万元预付款只能退6000元,理由是按照行前约定,周先生夫妇要各扣1000元的签证费和签证服务费,周妻的签证办下来了不去,还要额外负担1000元的机位订金和1000元的境外酒店订金。
周先生相当不解,既然是同时决定不去的,何以他只要承担1000元的签证费用,而他老婆还要额外承担酒店和机票的订金?而且这4000元的支出,旅行社也没有给他任何发票或凭证,只有旅行社自己打印的一份清单,他很难相信其中没有猫腻。
还让周先生不满的是,他是1月17日被拒签,而旅行社告知他却是在9天之后,当时他询问拒签原因,旅行社也不说。他因此更加怀疑拒签是由旅行社造成的。
多次协商未果,3月7日,周先生委托律师将旅行社告上法庭,称旅行社故意隐瞒拒签理由,存在欺诈,应该按消法,双倍赔偿;此外,还要退还扣下的4000元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