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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游遭拒签仍被扣4000元 游客状告旅行社霸王惯例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7-16 08:29:20

  为什么没有支出费用的凭证?

  对于周先生的疑问,旅行社代理人是这样解释的:机票和酒店都是提前订的,旅行社和航空公司以及当地的地接中介之间有协议,签证办不出舱位费和酒店可以退订金,但如果签证办下来了,游客自行放弃,舱位费和订金都不退的。

  为什么没有支出费用的凭证?旅行社的代理人称,不是他们不愿意提供,而是他们委托了上海的一家公司代办签证,费用一段时间一结,发票通常只有一张,看不出每名游客的支出情况。而和国外地接机构的协议,如果要作为证据提供,必须经过翻译、公证,费用可能1万元都不止,成本非常高。

  昨天,海曙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无果,法院表示将择日宣判。

  拒签损失由游客承担是“霸王惯例”

  据了解,根据国际惯例,拒签时,各国领事馆是无需在拒签文件上写明拒签理由的,这导致了拒签责任难以界定。

  而被拒签后,责任一般都会推卸到游客身上,拒签费用以及旅行社的业务损失由游客负担,这也是旅游行业的习惯做法。对此,周先生的代理人称之为“霸王惯例”。他认为,按照合同法规定,应该谁的责任谁承担损失。旅客自身原因导致拒签,费用由旅客承担,如旅行社代办服务不当,费用在旅行社。

  周先生的代理人说,即便是原因不明的拒签,如果旅行社坚持代办没有不当,那至少可以提供一份递交了哪些资料的证据;如果旅行社坚持损失应该由游客承担,应该提供他们实际支出的凭证,没有发票,至少应该有打款凭证或是收条。“很多时候消费者不是为了钱打官司,仅仅只为了消费得清清楚楚。”

  东南商报记者 胡珊 实习生 邵碧霞 通讯员 李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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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