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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改造提升菜市场 老三区范围可获70%补贴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7-23 07:32:54

  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宁波市菜市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简称《计划》,下同)经审议并原则通过。今后3年,市政府将安排资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菜市场改造和提升,老三区菜市场可获70%市区两级补贴,并建成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逐步推行菜市场国有化。

  这5000万元如何安排?

  《计划》指出,今后3年市政府将安排资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菜市场改造和提升。其中,2011年安排1000万元,2012年和2013年各安排2000万元。

  菜市场改造提升财政如何补贴?

  老三区菜市场(含宁波国家高新区,下同)列入3年改造提升计划的场内设施投入,经验收合格后,按审计核定的金额由市财政补贴40%,区财政补贴30%,市场举办者承担30%;南三县示范类及卫星城市试点镇重点菜市场的改造,场内设施投入由市财政补贴20%,其余由县(市)和市场举办者承担;其余各县(市)区菜市场改造资金按财政体制自行负责,但列入示范类改造的经验收合格后市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补贴。另外,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资金补贴办法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

  菜市场改造提升标准有哪几类?

  《计划》指出,改造标准主要按照商务部《标准化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提出的9条硬件标准和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等软件标准进行。改造提升大致分为三类。一是示范类,就是每个县(市)区确保1家菜市场有重点地进行示范类改造,达到“菜放心、价公道、地不湿、无异味”;二是提升类,就是对2004年以来已实施改造的菜市场,重点在信息化等方面进行改造提升,健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三是其他类,就是由各县(市)区全面推进乡镇与农村菜市场改造提升工作。

  本轮改造提升的目标是,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2011年各县(市)区确保完成1家中心菜市场示范改造;2012年基本完成城区和中心镇菜市场的改造提升工作;2013年全面推进乡镇(含农村)菜市场标准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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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