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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进入全民社保时代 居民“住有所居”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8-02 07:37:29

  驻北仑区柴桥街道某部百名官兵,近日到该街道环镇南路一带开展卫生清理活动,为第二故乡美好家园增色添彩。 (陈未鸣胡建华叶朝斌摄)

  民乃国之本。这些年,宁波在保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改善民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在社会保障、就业、住房、教育、交通、分配等方面大量投入,将财政支出重点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倾斜,让新老市民共享发展成果,交出了一份温暖人心的民生答卷。

  上周五北京人民大会堂传来喜讯:宁波荣获中国民生成就典范城市最高荣誉奖。

  进入全民社保时代

  在城镇职工普遍受惠社会保险的同时,宁波的广大农民也告别了传统的“土地保障”,逐步迈向现代“社会保障”;在社保大门为城镇居民、五保老人、低收入人群敞开的同时,在甬务工的400多万新市民也享受到了社会保障。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宁波人的保障伞越撑越大。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至去年底,宁波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保险的人数分别为383.5万、281.3万、186.25万、238.1万、201.5万人,全部超额完成省政府考核指标要求。

  江东区新明街道老庙社区居民李金方土地被征用后成了一名工人。几年前他因肝坏死实施换肝手术,每月服用的抗排异及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的药物就要几十种,药费上万元。所幸有医保,每月只要掏千把元药费。现在,他办了病退手续在家安度晚年。

  率先进入全民社保后,我市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待遇。去年正式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制度,向全市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发放了每月60元至80元不等的基础养老金。截至去年6月底,全市累计参保人数78.6万名,其中年满60周岁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74万名。

  今年6月起,我市城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440元调整为525元。

  居民“住有所居”

  最近10年,宁波构建起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限价房“四房并举”,非成套房改造和老小区整治同步推进,“租、售、改”三位一体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至去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各类保障性房源246万平方米,解决了3.2万户家庭住房困难,实施非成套房改造203万平方米,惠及居民4万余户,完成老小区整治1299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7万余户。

  住在广厦怡庭的李调香是我市最早住进限价房的住户之一。48岁的她原来住在开明街一套50平方米的房子里。“每次老家来客人,家里挤得不行。”我市推出首批限价房后,她用27万元申购到了这套100来平方米的顶加阁的房子。“这里空气好、物业也好,交关乐惠!”她说,女儿、女婿也和她们住在一起,房子还很宽敞。

  至去年末,宁波市区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2平方米,户均住房建筑面积80.03平方米。九成多市区居民家庭拥有自己的住房。

  今年起,宁波把保障性住房的主力军由此前的经适房转变为公租房。3月,宁波最大公租房项目——洪塘公租房样板房亮相,装饰温馨,可拎包入住,为未来宁波公租房亮出了“样板”。

  今后五年,我市拟每年新建公租房1万套。明年起,公租房将成规模供应。与之相呼应的是,宁波住房保障的对象逐步转变——由原来主要保障本市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转向同时兼顾大中专毕业生和优秀外来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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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