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本贤今天拿着社会保障卡医保“一卡通”来医院就诊
中国宁波网9月29日讯(记者周维强 通讯员吴小玲)今天上午,记者从宁波市社会保障卡医保“一卡通”工作新闻发布上获悉,从10月1日起全市医保“一卡通”项目工程将正式投入运行,届时持卡人可在市内各医保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和凭卡结算,同时,从11月起有望实现省域范围内职工医疗保险就医结算“一卡通”。
社会保障卡医保“一卡通”是指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时,可以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个人只要支付个人应负担部分的资金,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院、药店直接跟医保部门结算。实现全市乃至全省医保就医“一卡通”后,参保人员不需要个人垫付费用和零星报销,便可以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象山中学退休教师柴本贤退休后,随宁波市区工作的儿子居住在江东区。因医保关系在象山,柴本贤在宁波看病后,需要回象山报销,或者前往鄞州区医保中心报销,一个来回起码半天时间。今天上午,柴本贤拿着上周刚领的社会保障卡医保“一卡通”来到李惠利医院,像往常挂完号后,他习惯性的将挂号费递了过去,却没想到被退了回来。原来,有了医保“一卡通”后,所需费用已经直接结算,不再需要“费用垫支”和“报销跑腿”了。柴本贤高兴的说,现在有了医保“一卡通”,可是比以前方便多了。
据了解,医保“一卡通”的投入使用,使得参保人员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跨区域就医,不再需要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和转外地就医手续,也不再需要“换个地方换张卡”,真正实现了“同城同待遇”和宁波大市的“同城、同人、同库、同卡”,也实现了持卡人在全市享受就近的、便利的医保经办服务。今后,社会保障卡的使用功能还将逐步扩展到养老金领取、失业救济金发放、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缴纳、就业登记以及职业技能培训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其他领域的服务。
据介绍,参保人员领取社保卡后,如果在定点机构就医购药时第一次成功启用了社保卡,原医保卡(或IC卡)将自动注销,无法继续使用;领取社保卡后如果不启用,则仍可继续使用原来的医保卡(或IC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