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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无偿献血证》能否买卖 官方:属违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1年10月12日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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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证》不能买卖,网友建议市民平时健康允许可去献血,献爱心。

  中国宁波网10月12日讯(记者 陈锦源 通讯员 庄立)亲!把献血证拿出来卖吧!”这一网贴连日来在天一论坛受到网友普遍关注。究竟《无偿献血证》能否出售?记者从献血部门证实,这一行为属违法。

  网友“摆不平”说,宁波“血荒”,除了B型血勉强够用,其他血型都要求家属献血后才能拿血。她认为不能像小姑娘爸爸说的那样:要是可以,把我抽成人干都行。所以“摆不平”提出“把自己的献血证卖给需要者”的说法。

  记者抱着这个似乎很道义的想法前去献血部门求证。献血办相关负责人明确指出,出售《无偿献血证》是不允许的。《无偿献血证》是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由血站颁发给献血者参加无偿献血的有效凭证,同时也是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用血、享受免费用报销的法律证据,不能用来买卖。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对仿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无偿献血证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没收该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临床用血互助金标准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姑且不论献血证能否出售,市民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则可献爱心。网友“bird_carrie ”在回帖中认为,身体条件较好时,市民可适当献血,一方面是奉献爱心、挽救生命;另一方面还可作为一种“储备和保险”。他还建议有关部门加大无偿献血、科学献血的宣传,同时定期公开用血情况等信息,最大程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稿源: 中国宁波网   编辑: 陈锦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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