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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通公路上时速超135公里 违法驾驶人被吊证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1年11月04日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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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11月1日,奉化交警对一名急着办理车辆年检业务而前来处理车辆交通违法记录的男子,宣布了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决定。因为,这名男子有驾驶车辆在普通公路上跑138公里/小时的严重超速的违法记录。

  这一严重超速的违法记录发生在6月27日上午9点54分左右,超速车辆是一辆“别克凯越”轿车。据这名男子回忆,当时,他驾车在奉化东环线上行驶。虽然轿车排量不大,但路况比较好,他又急着赶路,就猛踩油门高速行驶。轿车经过东环线5K+700M处时,被测速仪记下行驶速度为138公里/小时。不久,他就接到了交警部门发送的短信,被告知超速违法。

  浙江省公安厅在前年就出台了“关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五条常态严管措施规定”,其中明确“机动车在普通公路行驶时速达135公里以上,或者在城市道路行驶时速达120公里以上(含现场违法和非现场违法),对能确定违法人的一律给以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处罚”。奉化交警称,在普通公路上超速行驶,车速超过135公里/小时,被查处的,这还是第一例。宁波晚报记者 徐叶 通讯员 王松杰 童敏洁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沈媛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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