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出台以后,关于女职工生孩子的一些假期问题引来社会关注。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资处获悉,在宁波现行的政策中,女性职工生孩子,除了产假外,还能享受其他的生育政策,而且男性也可休7天“产假”。
宁波对流产假规定得更细
流产假该怎么休,也是女性职工容易忽视的休假。此次的征求意见稿细化了流产假期: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
现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则很笼统,“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在流产假期方面,宁波现行政策其实早就很明确。根据宁波现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妊娠3个月内自然或人工流产,可以休产假20至3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或人工引产的,可以休50天,而7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准妈妈担心保不住工作
昨天上午,记者在江东区妇幼保健院门口随机采访了一些准妈妈,对于产假拟延长8天,多数准妈妈还是觉得不够长。
“母乳喂养的话,孩子要5个月后才能断奶,产假就算延长至14周,对母乳喂养的妈妈而言还是不够。”陈妈妈怀孕有3个月了,考虑到孩子的健康问题,她打算母乳喂养,假期成为她头疼的问题。
产假延长,有的准妈妈却担心会不会影响工作。任妈妈在鼓楼附近一家公司上班:“对于私企来说,老板最忧心的就是女职工休产假,更长的休假会不会引来一些如失业、工资等方面的职场问题。”
对此,一名资深人力资源从业人士分析,就企业而言,短期人力成本势必有所上涨,但企业并不会因为法定假期延长的原因,而开除一名具备岗位经验的女职工。该人士还透露,目前,多数女职工生育时休假的问题不是休息多了,而是因为不知道生育政策“丢失”了不少假期。
男性也可休7天“产假”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多数丈夫并不知道原来男性也可以休“产假”。
陈妈妈的丈夫在海曙区一家装饰设计公司上班,作为符合休“产假”条件的准爸爸,却表示之前从不知道男性可以休“产假”这回事。
江东区一家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姓郭的负责人透露,通常企业只有在员工主动提出休这个“产假”时,才会给予假期,多数员工则根本不知道。
所谓丈夫休“产假”,其实就是护理假。市人社局劳资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男方可享受7天护理假,其间照常享受工资、奖金和其他待遇。
宁波晚报记者罗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