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晚7时40分,在中兴路和百丈路交叉口,已经有17年驾龄的徐师傅被交警拦住。原来是他驾驶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违规使用了远光灯。这是昨晚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对违规使用远光灯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时的一幕。
“这个车灯本来光就很亮的。”被拦住的徐师傅略有微词。交警小田就上前,手把手地教徐师傅调整车辆仪表盘上灯光型标志:“有一个简单的办法可以肉眼识别。如果灯光照得到正前方车辆的车辆标识牌,那就是远光灯。一般的近光灯最多只能照亮车牌。”
按照规定,仅在公路和山区道路,非车辆交会时才可以使用远光灯。一般情况在有照明保证的城区按规定坚决不能使用,如果违规使用将每人每次罚款50元,扣1分。但最近在微博上有不少网友质疑,网友“慕容三亩”就表示“一到晚上,市区内道路上有许多车开着远光灯,强烈的光线刺得谁都看不清谁,严重威胁到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对此,市交警部门在今年连续三次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整治,发现违规使用远光灯现象,在下高速公路时及路况变化较大等地段比较常见,且以新手居多。昨天至21时,市区共查获67辆未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车辆,查获其他交通违法195起。
“大家有误解,觉得开大灯才能把路面看得更清楚。但是并不是越亮、越强的灯,就越安全。”交警小田表示,希望驾车者能够规范地使用车灯,只要保证自己能看见对方车辆、对方也看得见自己车辆即可。
(宁波日报见习记者黄 合 通讯员陆明光 周 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