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围绕上述发展目标,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加强防灾减灾“九项能力”建设。其中基础设施系统是防灾减灾能力的基本保障,“十二五”期间,主要建设项目如下:
1.防洪建设工程。加固新建干流堤防,整治奉化江、姚江干流堤防,综合治理防洪配套设施,提高堤坝防洪能力。
2.排涝河道建设工程。通过实施姚江东排(二期)、北仑小浃江、镇海东排南线、慈溪四灶浦、余姚陶家路江(二期)工程,以及北仑沿山大河、鄞州九曲河、宁波国家高新区大东江水系整治等区域排涝工程,整治江河排涝系统,综合治理小流域河道等。
3.山洪灾害防治工程。
4.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
5.避难(灾)场所建设工程。在市、区两级建设17个露天敞开式避难场所,有效用地184.6公顷,容纳灾民74.4万人。
6.中心粮库及大型物流中心建设工程。
7.地质灾害搬迁工程。
8.千和环保溢油应急抢险和船舶废弃物接收码头工程。
9.消防站建设项目。建设海曙徐家漕、江东彩虹路、江北庄桥等20个消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