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
为什么一定要办理变更(注销)手续
说到这里,读者肯定会产生疑问,李先生为什么要把车砸烂才卖给破烂王?市民在买卖电动车、更换电动车关键配件时,一定要进行登记呢?
这事还要从本报10月27日的一则报道说起:今年8月24日,市民魏女士在惊驾路被电动车撞倒,骑车者弃车而逃,魏女士只看到一个模糊的背影。魏女士左掌和左手中指骨折,住院治疗花了2.3万元。
警方调查得知,该电动车的原车主为刘某,2年前卖与熟人谢某,谢某几个月前再以300元的价格卖给了破烂王,整个买卖过程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没办任何手续。由于找不到肇事者和破烂王,谢某无法证明自己已将车卖出。
10月26日经过江东法院从中调解,魏女士和谢某对本起交通事故达成调解协议,谢某补偿魏女士5000元。
法官表示,已经上牌的电动车如果存在买卖、赠送等所有人发生变更的情形,最好到原备案登记的交警部门窗口办理转移登记。
市非机动车管理所的梅所长告诉记者,不办理过户、注销和变更手续,那么,这辆电动车在车辆管理部门的车辆登记信息中,都会标明该车为原车主所有,一旦因电动车而引发了什么纠纷,都有可能会牵连到原车主。
梅所长说,电动车出现交通事故涉及赔偿问题都是和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在册的车主直接挂钩的。在二手电动车买卖的过程中,如果买卖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电动车发生事故后,如果肇事者弃车逃逸或者不具备赔偿能力,法院就会判决原车主(车辆登记在册的车主)承担连带责任(就像前文中的刘某和谢某)。
另一方面,目前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车信息包括电瓶、电机等,到明年还会增加电动车车架等信息。如果原车主在没有办理变更手续的情况下,将废旧电动车卖给他人,他人利用该电动车的关键零部件组装翻新车辆,这种车辆一旦肇事,而车主弃车逃逸的话,公安机关根据该车的关键零部件信息,找到原车主本人,令其承担相应责任。
呼吁>>>
手续太繁琐应增设便民服务点
家住江东的张女士认为,按照警方的说法,电瓶、电机、车架更换过都要及时到车管部门更改注册信息,宁波现有电动车约有200万辆,其中登记在册、超过四五年的有50万辆,而电动车的电瓶使用寿命只有两三年、电机寿命也只有四五年时间,那岂不是每年都要有好几十万的电动车车主要去办理变更、注销手续?平均摊下来,一天最起码得有好几百人呢,可办理手续的点就那么一个,这也太不方便了。
“就按登记在册的100多万辆电动车算,真要是大家都按规定,换个电瓶也要去更改注册信息,一天好几百、甚至上千人去那儿排队,就去那儿盖个章,这也太折腾了。”张女士说,“我觉得,既然新车上牌可以有很多点,那像换电瓶、电机这种小事也应该在上牌点就可以办理才对。”
王警官表示,新购买电动车上牌在市区的确有多个点,而且分布的范围也比较广泛,买新车的市民上牌还是很方便的,但考虑到公安网络的特殊性和信息的安全性,办理注销、过户和变更手续目前还只能在市非机动车管理所。
“目前除了车管所之外,只有位于江北区环城北路东138号的金属公司那一个点。”王警官说,“从方便市民的角度,我们也希望能在市区多设几个办理注销、过户和变更的服务点,但是这不是我们车管所一家能决定的,要增设这样的服务点还需要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需要省级部门授予相应的资质等。”
王警官同时还表示,虽然目前需要办理注销、过户和变更手续的电动车数量庞大,但市非机动车管理所的服务窗口和工作人员肯定会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东南商报记者汪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