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各级党代表的名额是如何确定的?如何进行分配?
答:十八大代表名额共2270名,中央分配给我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名额为49名,省委要求我市推荐上报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为29名;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名额为740名,其中分配给我市的代表名额为69名(不含省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名额为580名。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市委按照各选举单位所辖基层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将由全市31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
问:各级党委对党代表强调政治先进性的要求,请问他们应当具备哪些资格条件?
答:党的十八大代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应是全国、全省、全市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突出强调政治先进性,就是要求代表应当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正确的政治立场、良好的品德作风、优秀的工作业绩和较强的履行代表职责能力。具体来说,按照《通知》规定,党代表应当具备5项条件:一是能够模范遵守和贯彻党章,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二是能够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理解和认真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三是能够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密切联系群众,热忱服务群众,受到群众拥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道德品质好;四是能够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创先争优,敬业勤奋,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努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在生产和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五是能够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因此,各级党组织要把好思想政治素质关,真正把那些符合代表条件、党员群众公认的党员选为党代表。
问:按照要求,党代表同时还要突出党员代表性,请问在代表的结构比例上如何体现?
答:党代表肩负着党员的重托,必须具有广泛的党员代表性,能够代表各行各业、各个方面的广大党员,反映最大多数党员的意愿,真正体现党员是党内生活的主体。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党代表选举要适当增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名额,注意推荐工人党员、农民党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代表人选。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分布广泛。代表的分布状况,是衡量党员代表性的重要依据。各级党代表中,要有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等各个领域,省、市、县、乡镇和街道社区等各个层级,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各个方面的代表。女党员代表所占比例应有所提高,少数民族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二是“一增一减一提高”。这次各级党代表选举一个最鲜明的特点,就是代表中基层一线党员代表的比例明显提高,同时党员领导干部的比例要有所降低。其中,党的十八大代表中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所占比例从十七大时的一般不少于30%,增加到一般不少于32%;党员领导干部所占比例从十七大时的一般不超过70%,减少为一般不超过68%。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中,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不少于32%,党员领导干部比例不多于66%。另外,中央、省、市均强调,此次各级党代表的构成比例中,工人党员代表比例要在上届党代会的基础上有一定幅度提高。工人党员代表中,要有产业工人和金融、商贸、交通、市政等服务性行业和领域的工人,还要有适当数量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工人和农民工党员代表。较大幅度提高工人党员代表比例,对于彰显党的阶级属性、增强党的阶级基础、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是注重推优。推荐提名党代表人选,要同近年来的党内表彰、劳模评选等各类表彰评比活动结合起来,注意把先进事迹突出,受到组织表彰,在党员群众中拥有较高威望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先进模范党员作为推荐对象。尤其要注意推荐提名近五年来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党员作为代表人选。我们相信,大批先进模范党员进入党代表行列,可以改善代表结构,进一步增强党员代表性,更加充分地体现党代表的政治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