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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停车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本质上讲是停车位的供需矛盾问题。 |
中国宁波网12月14日讯(记者 陈锦源 通讯员 陈耘) 自2002年以来,宁波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日益凸现。造成“停车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本质上讲是停车位的供需矛盾问题。
保有量增速快 停车位缺口大
宁波是全国第九个机动车保有量超百万的城市,机动车总量仍在高速增长。私家车高速增长、高强度使用、高密度聚集,这直接导致停车需求大。2005年至2011年7月,城区机动车从12.1万辆增加到25.1万辆,七成是小汽车,年均增长率超过20%。居民小区现已车满为患,尤其是老小区情况更是严重。
“需求”旺盛,而停车位供给严重不足更是“停车难”问题难以破解的症结。截至2010年底,市三区汽车拥有量为22.22万辆。据测算,城区需要停车泊位约26.7万个。而截至2010年12月底,城区仅有各类停车位10.75万个,停车位缺口约15.95万个。
老小区停车位配建标准偏低
老小区、老建筑以及部分2010年以前建设的小区、建筑因没有强制性停车位配建标准或标准偏低,是造成配建停车位供应不足的原因之一。
1989年1月1日之前,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依据的是公安部、建设部1988年发布的《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和《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该两规定只对旅馆、饮食店、影剧院、展览馆、医院、游览场所、火车站、码头、国内高级住宅以及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住宅提出了强制性停车位配建指标,对办公楼、商业场所、体育馆提出了建议性停车位配建指标,标准较低,对普通住宅没有停车位配建指标要求。
1999年,《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出台,对各类建设工程规定了停车配建标准,其中普通住宅的配建标准是0.2-0.5个车位/户,高层公寓的配建标准是0.3-0.5个车位/户,配建标准严重偏低。
2003年,市规划局会同市公安局出台《宁波市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进一步细化并提高了各类建设工程的停车配建标准,住宅分成5类,标准是0.2-2.0个车位/户不等,其中<75㎡配0.2-0.5个车位/户、75-100 ㎡ 配0.5-0.8个车位/户的标准也明显偏低。
2009年,市规划局会同市公安局对2003版标准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高了各类建设工程的停车配建标准,商品房按1.0个车位/100㎡标准进行配建。该规定经市政府批准于2010年1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