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者承认指标转赠建议实操性差
在如此的一片反对声中却也不乏支持此建议者。这些网友表示,这个建议还是体现了部分人的心声。但是,面对如何执行的问题时,很多网友均表示,实际操作很困难。甚至有博友提出,定价方面要“按购买力可比定价原则”,转让价最高1亿元。
“@喜欢把纸箱子套在头上的小屁孩儿”说:“我和老公很想生二胎,却没有指标,也不愿意去国外生,如果这个提议通过,我觉得是好事。有人有指标却不愿意生,有人想生却没指标,都是自觉自愿的事,本没什么可质疑的。只是真正实施起来的可操作性不大,甚至最后有可能会成为变相买卖人口。”
“@3月晴天”说:“对富人来说,想要生二胎根本不在乎是否有指标,要么出国生,要么罚款,还不如把钱给穷人,这样还不影响人口增长。关键是如何操作这个过程,就怕新政策出新漏洞。”
“@郑玉刚_人力资源激励制度研究”在微博上表示:“需要加以设计,否则将造成严重社会不公。该建议实施起来有三大好处:一是富人有限制地增加了子女,受到激励;二是符合生育二胎条件的穷人比较好地获得报酬,且至少还有生育一胎权利,再多生则入刑罪;三是大病救助基金会有钱后可救援更多待援人群,社会将更少发生无钱治病等死悲剧。”
在总定价方面,他提出“按购买力可比定价原则”,并建议:以参购企业主为例,小企业主200万/个,限1个;中企业主1000万/个,限2个;大企业主1亿元/个,限3个。2、转让价,50万/个,限1个。
李兴浩微博回应:
每个人都享有合法的生育权,二胎指标转赠的建议并不是取消谁的生育权,而是以自愿为原则。同时只要国家对此立法,二胎指标就不会变成商品。
我所提的有关调整计生政策的建议,只是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是个有益补充。这个建议可以达到更加合理的调整人力资源结构,不是买卖关系,更不是歧视穷人,帮富人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