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须知
中考时间:6月12日、13日
满分分值合计 610分
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政治、体育
各科分值:语文、数学均为120分;英语110分;科学150分;社会政治80分;体育30分
昨天,2012年宁波市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正式出台。记者从宁波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起,我市将取消公办普通高中“三限生”招生;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的比例将在98%以上。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按普职基本相当的原则,总体上以1:1比例录取。今年宁波市中考时间定于6月12日、13日。满分总分仍为610分。
与之前的中考中招政策相比,在招生、考试等环节上的一些变化值得关注。
招生变化
取消公办普高“三限生”招生
今年起,取消公办普通高中“三限生”招生。学业考试对象为在甬就读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应届初中毕(结)业生。
需要注意的是,非本省户籍(港、澳、台学生除外)的学生原则上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但可报考我市的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自2014年起,未取得初中电子学籍的毕业生应回到原电子学籍所在地报考。
效实等高中招生六成定向
今年,将改进市直属示范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方法。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宁波二中按招生计划数的60%确定面向各初中定向招生名额,部分名额采用学业考试前保送测试录取,余下名额在统一的学业考试后定向招生录取。
宁波三中、宁波四中、李惠利中学,按招生计划数的40%确定各初中定向招生名额,学业考试后定向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班额原则上为48人以内
2012年全市要分类控制好普通高中学额,规定全市普通高中班额原则上为48人以内。基本符合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的申报条件,并打算在近两年申报的普通高中学校,班额应控制在40人以内。
考试变化
各学科难度系数更加明确
今年将继续改革评价内容,增加试题的能力评价权重。命题上,各学科考试范围原则上以初中毕业学年度的内容为主,有些学科适度涉及初中阶段其他年级的部分内容。
今年中考的难度系数有变化,按规定,今年各学科难度系数不小于0.70,而去年的难度系数是0.75左右,因此难度系数较去年更加明确。
同时,发挥考试的导向功能,避免命制死记硬背的试题,适当增加部分学科PISA(国际学生评估项目的缩写)类试题的权重,强化对考生知识面、综合分析、创新素养方面的考查。
提前录取测试不得早于5月15日
按要求,省公办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的比例至少应达到招生总额的50%。县(市)区对省级示范普通高中保送推荐生进行提前录取测试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15日。
试卷由县级考试部门命制,考试须在1天内完成。市教育局规定,试卷命题不得超纲,不出偏题、怪题,难度系数应控制在0.6以上。保送推荐生录取率不低于75%。
培养变化
职业教育启动实施“五年一贯制”
今年,我市将推进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启动实施“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适度增加五年一贯制和“3+2”职业教育,加强中高职课程与教学衔接。鼓励职业学校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职院校、高教自考和行业企业的合作办学。
全市统筹学前教育专业布局,稳定五年制招生规模,提高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层次;中职学校三年制学前教育按保育员方向培养。对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举办的身体素质要求较高的艺术表演类等专业继续实施提前自主招生。
关键词解读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录取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学校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应达到1A3P及以上等第,推荐保送生须达到2A2P及以上,其他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应达到4P及以上等第。
创新素养实验项目
下月中旬前,市教育局将在自愿申报基础上,择优确认2012年开展普通高中创新素养培养实施项目学校,每所学校面向全市招收30名学生。
依照各校实验项目的培养方向和招生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专门开辟的报名网站,在规定时间内选报1所学校。学校审核筛选确定一定数量的学生于5月中旬参加市统一组织的测试,学校自行择优录取。具体招生细则另定。
特色项目招生比例
市直属普通高中根据学校长远发展规划和办学特色,申报体育、艺术、人文、科技与发明等类别特色发展项目,由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并向社会公布。
特色项目招生比例不超过该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3%。特长生由初中校长书面推荐,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校初中毕业生人数的1%,特长生比较集中的学校不得超过2%,并在校内公示。
市教育局组织若干专家组考核认定,认定后的特长生名单予以公示。特长生自主填报志愿,招生学校依照公布的招生办法自行录取,特长生实行零批次录取。
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必须纳入本地高中发展事业计划中。需跨县(市)区招生的民办高中,事先将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核定,录取名单向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招生要按计划执行,在招生计划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计划的,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2012年起,市教育局将关注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执行情况,适时公布。各民办学校应依照法规严格按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助及设备捐赠。
记者 成良田
新闻链接
市教育局公布网络举报地址
市教育局重申,必须进一步规范高中段招生行为,各学校尤其是省级示范学校不得违规到初中学校开展变相的生源调查,不得向辖区之外地区违规招生、提前招生。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管理要求,规范高中新生的学籍管理,做到学生就读地与学籍地一致。
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辖区范围内招生,如需跨县(市)区域招生的,必须列入市教育局年度招生计划。杜绝擅自超计划招生,不得录取已被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录取的学生。对2012年违规招生行为进行实名举报,举报一经核实,予以严肃处理。网络举报地址:http://www.nbedu.gov.cn/hdjl/wsts.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