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晚报记者张寅文/摄
根据《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管理各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须在每年的第一季度末,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上一年度的物业管理财务报表,以让小区业主们明明白白——缴纳的物业费都花在了哪里。
这几天,一些物业公司“晒”出的财务报表正被业主们所热议,尤其是出现了赤字的。在鄞州区石碶街道阳光丽园小区,物业公司因“年报”亏损,提出了物业费提价的计划,在业主们当中引起的反响就更为强烈。
物业“年报”出现巨额计算差错
阳光丽园小区业主李先生向记者反映,上月21日,物业公司公布了小区2011年度《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收益收支状况表》。这份“年报”显示,物业公司在去年的经营中出现了15万元多的亏损。为此,物业公司已提出物业费提价的计划,目前正在向业主们征求意见。
“但业主们发现,物业公司公布的这份‘年报’存在计算错误的问题。”李先生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一项,上期余额为‘-54673元’,本期收入‘311557元’,本期支出‘252574元’,本期结余应为4310元,而公布的竟然是‘-150143元’!”
不少业主为此怀疑,物业公司在“年报”上玩数字游戏糊弄人。“这样的算术题,我家读一年级的儿子也不会算错。物业还好意思贴出来公示,跟我们说经营亏本了,收费要提价。”小区业主徐女士说,小区里共有700多户人家,物业公司按现在的收费标准把物业费收齐了,是不应该出现亏损的。
不少业主在QQ群中、微博上展开了热烈讨论,纷纷对物业公司提出的物业费提价的计划表示不满。“我也看不懂这样的‘年报’,看不出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经营亏损在哪里。”小区业主李先生表示,物业公司收费要提价应该拿出充分的理由和依据来,证明在管理服务上已尽力了,证明因经营成本压力大已难以为继,不能“年报”一亏损就要求业主来贴补,“若平时物业服务跟不上,亏了就说要提价,业主对这可不答应!”
经过校正的“年报”仍显示亏损
“这份公示表,确实存在计算错误的问题。那是我们工作失误造成的,计算方式错了。我们已经撕下来了。”永达物业公司阳光丽园小区管理处黄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该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收益收支状况表》现已校正,从校正后的报表来看,已不存在大幅度亏损,“我们还有一份未公示的《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明细表》,那份报表反映出来的亏损确实有10多万元。”
黄主任随后向记者出示了那份报表。报表上显示,去年小区各项收入1384268元,总支出费用为1498724元,收支差为-114456元。黄主任作了说明:“这几年,阳光丽园小区各项设施日趋老化,维修经费大幅度增加。同时,随着这几年物价猛涨,物业公司员工的工资水平也不断提高。然而,物业服务收费却一直停留在2008年小区交付时定的那个标准。今年,物业公司向小区业主征求意见,提议涨价,实属无奈之举。”
“现在,我们向小区业主提议每平方米收费提0.15元。这样,增加了12万元的物业费,就可以弥补现在的亏损了。”黄主任说。记者在这份未向小区业主公开的《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明细表》中注意到,小区有68套空关房的物业费共计84163元未收缴,如果补上这笔物业费,物业公司实际亏损仅3万元左右。
提高物业费不是物业公司说了算
昨天,记者走访了我市多个小区,在小区公告栏中看到了各家物业公司公示的2011年度物业管理财务报表,发现其中亏损的不少。
在格兰春天小区,“中建物业”公布的《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表》显示,上一年度亏损为539277.38元。但对于这么大一笔经营亏损,“中建物业”并没有计划提高物业费来弥补。
“目前,我们小区物业管理财务收支不平衡,跟存在一部分空关房有关,也跟日常管理的投入增加有关。”格兰春天小区物业管理处赵主任说,“我们已经连续两年收支不平衡了。但如果小区空关房物业费能全部收缴上来的话,收支应该可以平衡。我们没有因部分业主现阶段暂未缴纳物业费,而去考虑通过对全体业主物业费提价来达到收支平衡。”
不过,赵主任坦承,随着近年来物价上涨,尤其是员工工资支出一块增加,物业公司经营成本压力确实很大。去年,同属“中建物业”管理的格兰云天小区顺利提高了物业费,但仍然收支不平衡。“如果今后我们小区物业费收缴率接近100%仍然经营亏损,也不排除物业费提价的可能。”赵主任说。
“物业公司因经营性亏损,希望通过提高物业服务费弥补,这可以理解。但提价,不是物业公司说了算。”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中心胡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两年,物业公司因费用增加,尤其是员工工资支出一块的增加,财务收支出现了不平衡的现象,常有一些物业公司就希望通过物业费提价弥补亏损。但物业公司向小区业主提议物业费提价,必须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小区业主同意,并报批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物业公司作为市场上的一家企业,如因服务管理跟不上,物业费收不齐,而选择向全体业主提高物业费的收取标准,这是没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