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4月16日讯(记者钱昕 通讯员陆灵刚)昨天,宁波市教育局公布了《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今年宁波市初中招生工作坚持公办初中招生相对就近和免试入学原则。公办、民办初中录取学生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考试和文化知识的测试。民办初中招生时间不早于6月1日,公办初中招生在7月4日以后。
此外,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若放弃升入对口中学的权利,而升入非对口公办学校,则该生初中毕业后将失去省优质示范高中定向招生资格。各公办学校非正常跨学区招生比例最高不超过5%。同时,各县(市)区公办初中(含公助学位)新吸纳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子女的比例力争达80%。
宁外试行初高中衔接的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
《意见》中规定,海曙、江东、江北区及宁波国家高新区(下称市区)公办初中招生以一所初中为招生单位,对口附近的若干所小学,具体对口方案和操作细则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自确定。
其他县(市)区要划定各服务区公办学校要确保户籍、房产都在学区内的学生就近入学,优先保障在本学区有户籍无房产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和在本学区有房产无户籍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这两类学生的就近入学。各地可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和实际居住地等不同情况,合理设置顺序位,按顺序先后录取,具体年限要求和录取办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据了解,宁波外国语学校招生名额的80%面向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宁波国家高新区招生。招生方法继续采用“名额分配到校、小学择优推荐、宁外直接录取”的办法。招生名额的20%面向宁波市其他县(市)区招生,采用“网上报名、面试筛选、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意见》中明确说明,学校特色项目自主招生比例不超过该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3%。
此外,宁波外国语学校与效实中学合作办学,试行初高中衔接的创新素养培育实验;试行外语双语六年一贯的特色实验项目。具体招生办法另行制定。
兴宁、蛟川、蓝青在宁波市区招生 统一网上报名 限报一所
民办初中原则上应在办学所在地招生为主。招生学校可采取面谈等方式招收新生,面谈内容不得涉及学科文化知识。
据了解,兴宁中学、蛟川书院、蓝青学校在宁波市三区和宁波国家高新区内招生,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每位小学毕业生只能报三所学校中的一所。学校可通过面谈,结合学生在校综合表现,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录取学生。兴宁中学70%以上的招生名额在市三区和宁波国家高新区内招收,剩余名额面向全市(含市区)自主招生。
此外,兴宁中学与宁波中学合作办学,试行初高中衔接的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和学校特色项目。具体招生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