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一、报名时间为5月17日至19日。在此期限内报名,不管先后顺序,只要符合条件,都一视同仁,由当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校。
二、必须按规定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和复印件。证件包括:持有流出地政府开具的证明原件,证明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父母双方在该区有相对固定住所,且暂住一年以上,持有居住证(或暂住证)和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地址相符;父(母)在该区有相对稳定职业,持有劳动合同原件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附完税证明一年以上);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