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年龄放宽至60岁 《宁波市献血条例(修订草案)》解读
献血年龄放宽至60岁
根据今年7月起实施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以下称适龄)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宁波市献血条例(修订草案)》提出,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草案》倡导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医务人员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
建立献血保险制度
如何给献血者更多人文关爱,《草案》首先规定,建立献血保险制度,让献血者减少后顾之忧,同时本市献血保险费从献血工作经费中列支。
免费用血的期限延长
《草案》将献血者及其家人免费用血的期限延长,其中特别规定,公民自献血之日起10年内,其本人免费使用献血量5倍的血液,10年后免费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其配偶和直系亲属自献血者初次献血15日起10年内免费享用献血量两倍的血液。此外,公民累计献血超过1000毫升的,其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
自体输血纳入医保
《草案》第二十三条还规定,患者自体输血发生的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宁波晚报 记者 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