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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机动车停车收费明起实行新标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08月31日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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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从9月1日起,海曙、江东、江北及高新区等地的停车费收费标准将有较大调整,提高了中心区域停车收费标准,适当降低了非中心区域和夜间停车收费标准。此外,城市道路停车有了15分钟免费停放时间,机场、火车站等配套停车场的免费时间也延长到半小时。

  道路咪表停车15分钟内免费

  不少车友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外出办事的时候,车子在路边停了几分钟,也照样要收停车费。9月1日起,这样的情况将有所改善。近日市物价局、城管局、公安局联合发文规范我市机动车停车收费,此次停车新规完善了停车收费优惠政策。如机场、火车站、部分游览景点等配套停车场免费时间从15分钟至20分钟统一延长为30分钟;增设了城市道路停车免费停放时间15分钟;具有垄断性质的配套停车场如天一广场免费停放时间30分钟;公共(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免费停放时间60分钟。

  新标准还规定,在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车场所,机动车实际停车尾数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不计停车尾数时间;实际停车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停车尾数时间按一个计费单位(30分钟)计收。

  目前,市政府定价的包括城市道路停车(咪表),具有垄断性质的配套停车场(公共城市广场、市民中心、机场、车站、码头及旅游景点等配套停车场收费,交通事故、违法车辆等指定停车场),公共(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医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住宅小区停车(含小区道路)。

  越靠近市中心停车费越贵

  新规通过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引导车辆向道路外和非中心区域分流,鼓励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根据新规,海曙、江东、江北、宁波国家高新区的城市道路划分为三个等级,收费依次递减。

  一级区域范围:由朝晖路—甬港南、北路—兴宁路—长春路—望京路—永丰路—解放桥—大庆南路—大闸路—外滩大桥—惊驾路围成的区域(含上述道路)。

  二级区域范围:由福庆南、北路—兴宁东路—兴宁路—福明路—永达路—桃源街—鄞奉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联丰路—丽园北路—永丰西路—永丰桥—新马路—西草马路—庆丰桥—通途路围成的区域(含上述道路)。

  三级区域范围:除一级、二级区域外的其他区域。

  此次停车费调整拉大了区域等级、道路和非道路、白天和夜间的收费差距。道路停车每半小时一级区域最高3元,三级区域1.5元;一级区域道路半小时最高3元,非道路每小时3元;公共城市广场等配套停车场白天停车每小时1.5元至3元,夜间停车每小时降为1元,同时规定夜间每车次不超过3~5元。

  记者 孙美星 通讯员 李献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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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徐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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