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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拆迁实行“五公开” 严禁采取非法方式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09月06日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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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在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全面“阳光征收”后,农地的征用以及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也开始步入“阳光化”操作时代。市国土资源局昨天发布消息称,今后全市各地的征地拆迁,均应做到“五公开”;如果发现当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仍有暗箱操作等问题,农民可拨打国土“12336”专线投诉、举报。

  据介绍,所谓“五公开”,一是公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包括征地、拆迁、村级发展留用地政策、农民社保政策等;二是公开征地拆迁工作程序,包括征地前的确认、告知、听证,征地后拆迁方案的审批、拆迁公告、评估单位选取等等;三是公开实物指标,包括被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被拆房屋的结构、用途、面积等;四是公开补偿安置结果,将征地补偿结果和拆迁安置结果透明化;五是公开举报电话。

  征地拆迁的补偿安置内容是农民最为关注的,而因为涉及突击插种苗木、违建等问题,这些内容也是透明度相对比较低的。市国土资源局就此表示,今后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各地要公布征地补偿情况,包括征一亩地给多少补偿费,征用土地后对地上附着物如苗木等的价值如何补偿,征地补偿费用划拨到村的情况等等;同时,要在拆迁范围内,向被拆迁户公示拆迁安置相关事宜,包括拆迁的房屋面积多少、计入安置面积的又有多少,安置房建在哪里、套型如何、每户被拆迁户可获多大的安置房、拆迁过渡期限及过渡费标准如何等。

  此外,市国土资源局特别要求各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严禁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宁波晚报 记者 程旭辉 通讯员 陈叶红 张和甲)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崔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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