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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路免费通行细则基本敲定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09月15日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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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空荡荡的宁波绕城高速,半个月后,可能会非常拥堵。 记者 刘波 摄

  距离中秋国庆长假只剩半个月时间了,市公路局相关人士昨日向记者透露,《浙江省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细则》已进入最后的审批阶段,预计下周正式公布,据了解,该细则发布后,我市公路部门也将按此细则执行。

  记者 范洪 通讯员 郑伟

  免费标准时间以省结算中心系统时间为准

  提醒 临界时段还未到目的地最好就近下高速

  实施细则明确:今年中秋国庆长假期间,省内免费通行道路包括高速公路和普通收费公路;免费时间为9月30日零点至10月7日24点,高速免费时段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高速交警表示,也就是说,无论什么时候上高速,只要是9月30日零点后下高速的,都算全程免费;但车辆如果是10月7日24点之后下高速的,则无论是何时上高速的,也要按全程来收费。因此,高速交警提醒市民,在10月7日24点到来之前来不及下高速的,可选择适当时间提前下高速,然后再上高速,以减少高速通行费用。

  免费通行车辆仅为7座(含)及以下小客车

  提醒 出行请务必带好行驶证配合收费员审核

  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其中也包括杭州湾跨海大桥、舟山跨海大桥等大型桥梁。此外,省内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代收的这些公路收费项目也是免费通行。

  此外,实施细则还明确免费通行车辆为7座(含)以下小客车,车型判别以《车辆行驶证》为准。相关人士提醒,市民开车到外地,一定要随车带好《行驶证》,随时准备给收费人员进行审核,如果遇到非法收费,可以拒付,或保留收费收据,直接向当地交通、纠风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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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崔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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