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经市政府批准,从2012年10月1日起,我市新发放公交IC卡时,停止收取公交IC卡工本维护费等各类发卡费用,改为收取押金每卡10元。
据介绍,自2007年底我市市六区公交票价改革以后,现行市六区的公交IC卡收取工本维护费,收费标准为每卡20元;因遗失或人为损坏需补领新卡的,工本费为每卡20元。目前,各县(市)中还有余姚市、宁海县独立发行公交IC卡,其中余姚市收取工本维护费每卡10元,宁海县收取押金每卡10元。公交IC卡收费政策调整后,将规范公交IC卡收费行为,统一全市公交IC卡押金标准,减轻居民费用负担。
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城市公共交通IC卡收费行为的通知》同时规定,不从押金中计提折旧,用户在退卡时,公交IC卡发卡运营企业应当将押金全额退还用户。因遗失或人为损坏及其他原因要求补换公交IC卡的,补换卡费为每卡10元。
市物价局要求各公交IC卡发卡运营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同时,提醒广大公交IC卡用户爱护公交IC卡,妥善保管公交IC卡押金收据,以便退卡时办理退款手续。10月1日起,公交IC卡用户如遇到新办或补办公交IC卡违规收费现象,可拨打“12358”电话举报投诉。(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俞仲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