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10点左右,杭州湾跨海大桥上海方向,一辆沪牌半挂车左后轮突然爆胎。可是当高速交警驱车赶到时,司机赵某反而加大油门驶离现场。
交警发现,驾驶员急于离开现场的原因,是这辆车牵引车没有后牌照,而半挂车牌照上又少了一个“挂”字。
经检查,挂车并没有使用假牌照。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这辆车前天在嘉兴海盐已经炸过一次胎,挂车牌照被炸得不翼而飞。赵某见挂车没有牌照太显眼,就想出了“狸猫换太子”的招数,将牵引车后牌照卸下装在挂车上。
怎料祸不单行,再度遭遇炸胎。“交警就在后面,停下来肯定会发现问题,于是就想快点离开。”赵某说。
明明是“元芳”,却一定要穿“狄大人”的“官服”,换来的是罚款400元,扣6分。
高速交警提醒,从明年开始,对于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将给予一次性记满12分的处罚,如果发现车牌被盗或丢失应当及时到派出所报案或到车管所重新申领,切不可用其他牌照顶替了事。
通讯员 水心胜 记者 石承承 张贻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