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11月29日讯(记者 王巍) 记者从宁波市文化精品工程领导小组获悉,2013年度市文化精品工程重点项目申报从即日起开始。凡在宁波市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的专业资质和较强的创作生产能力,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文化企业,以及宁波户籍人口或在宁波居住3年以上,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个人均可提出申报,申请专项资金扶持。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宁波市文化精品工程专项扶持资金,是市文化精品工程领导小组专门用于扶持我市经过论证入选的文化精品工程重点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旨在促进我市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和宣传推广,繁荣我市文艺精品创作,推动文化大市建设。
申报项目的艺术门类:电影、电视剧、动画片、广播剧、舞台剧、文艺类图书(长篇报告文学、长篇纪实文学、长篇小说)、歌曲。
申报项目的质量要求:必须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三贴近”,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并具备冲击省级以上文艺奖项的条件和潜力。
申报程序:
1、下载并认真填写《宁波市文化精品工程重点项目申报表》 (可在中国宁波网公共邮箱中下载,登陆名:nbwhjpgc 密码:nbwhjpgc1),并准备好申报项目的相关剧本、文学脚本、书稿、提纲、词曲等附件。
2、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剧本等附件、申报主体的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明)一并上报属地党委宣传部门。
3、各地党委宣传部门将本地申报项目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市文化精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要求见公共邮箱中文件,也可来电咨询。联系咨询电话:871827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