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市文化精品工程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1、作品的艺术门类主要包括:电影、电视剧、动画片、广播剧、舞台剧、文艺类图书(长篇报告文学、长篇纪实文学、长篇小说)、歌曲等。其它艺术门类作品将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予以扶持。
2、作品的总体要求:必须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三贴近”,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并具备冲击省级以上文艺奖项的条件和潜力。
3、作品的题材范围:
(1)庆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反映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带领中国人民所走过光辉历程和取得丰功伟绩的文艺作品;
(2)深入挖掘宁波历史文化内涵,反映重大历史题材或历史事件,具有鲜明的宁波地域文化特色,展现宁波文化独特魅力,对宣传宁波,扩大宁波影响,彰显宁波精神具有重要作用的本土题材文艺作品;
(3)表现忠实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的文艺作品;
(4)描绘改革开放时代画卷,讴歌宁波精神,展现宁波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港口建设、重大工程建设等现实题材的文艺作品;
(5)有益于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道德理想信念,使其身心健康成长、积极向上的励志文艺作品;
(6)表现普通人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不屈不挠、自强不息,为追求美好生活而不懈奋斗的文艺作品;
(7)其它具有良好社会效益的文艺作品。
4、作品的组织形式:创作项目可以依托全国、全省范围的艺术资源和人才资源,各地、各单位之间也可以实施联动、互动,达到资源整合的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