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
比传统录音公证更方便
和传统的电话录音公证相比,新技术果然方便得多。
因为按照公证法规定的电话录音公证程序,公证一段电话录音,首先需要申办人本人到公证处,用公证处的电话,拨打证明对象的电话后,公证处才会对申办人给哪个号码打了电话,时长多少,电话内容是什么进行公证。
昨天,记者问天一公证处的公证员,本人是否可以不到公证处,用自己的电话打完后,把录音送来公证?一名公证员明确告诉记者,不可以。问为什么,他说这是公证法规定的程序,不能改变。
效力
法院判决并非仅靠一份录音就下结论
那么在安存语录语音保全系统上记录下来的录音,通过公证后,能在法庭上作证吗?证明力又有多少呢?
安存自己在网站上是这么介绍的:“免证效力:已为有效公证书证明的事实,无须当事人举证。”“优势证据效力:公证书的效力大于其他证据的效力。”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称,目前他们还未接到相关文件。但如果公证处出具了公证,当然是可以当成证据在宁波法庭上使用。
不过证明力有多大?慈溪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方苏秦说,法庭审查一份公证,主要看公证取得的程序是否合法,以及这份公证能证明什么内容。
安存系统上保存的录音,是由安存作为第三方见证通话的发生。它跟传统的电话录音公证有很大不同,公证员实际上没有看到电话拨打的过程,电话是打给谁的,录音有没有被剪辑过,数据有没有被更改过,这些公证员都统统无法证明,因此公证处出具的公证,只能证明在安存的网站里曾有这么一段录音。
“它证明的效力其实就跟用户自己拿个录音笔或是用手机录下来差不多。”方苏秦说。
有网友担心,录音公证会被人设套,达到非法的诉讼目的,这恐怕也是多余的。因为法官最终判定事实,还要结合通话时间时长、双方陈述、鉴定结论等证据,不是仅靠一份录音电话就下结论的。记者胡珊 通讯员 沈路峰 徐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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