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新闻网讯(记者张璟璟通讯员陈红平)记者日前从区国土分局获悉,该局已在第二轮“供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工作中,对涉及违约开竣工地块进行了集中处置,并针对其中一宗地块,首次收取土地闲置费32万元整。
据了解,区国土分局采取“网上管、地上查”的立体监管模式,强化各用地单位按约用地意识,营造我区“依法管地、按约用地”良好氛围。在网上,利用浙江省建设用地动态监测系统,监管部门将每一个建设项目都录入在案,定期进行违约预警,对违约开竣工项目形成记录;建设项目供地批准之后,定期对用地单位地块实行跟踪掌握,建立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实行用地开工备案制度以及国土竣工复核验收制度,进行“两头”控制,全程监管,严防土地闲置。
“今后,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将会成为国土部门的常态工作,对因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的用地单位,将严格追究其违约责任。”区国土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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