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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77户家庭申请实物配租房源 月租金最低不到40元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2月08日 09:2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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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从海曙区房管部门获悉,海曙区2012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工作全部结束,在符合条件的407户保障家庭中,有77户提出了申请。

  月租金最低不到40元

  据了解,海曙此次统筹安排实物配租房源,主要是位于徐家漕的“水岸花园”,多为40~50平方米小户型,室内功能齐全,每个户型都配有独立的卫生间、厨房间、客厅、卧室和阳台,确保住户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此外,每户室内均做简单装修,配备必要的厨卫设备、小型壁柜等,预留空调、电视、洗衣机位置和电源插座,基本做到了拎包入住。

  值得注意的是,廉租房租金按房屋地段、结构不同等而各不相同,但整体相当低廉。以“水岸花园”一套面积40平方米的实物配租房源为例,正常的每月租金标准为4.28元/平方米,低收入家庭租金则打4.8折,最低收入家庭更是打2折。也就是说,低收入家庭的每月租金不到100元,最低收入家庭的月租金更是不到40元。

  本月中旬发放抽签通知书

  海曙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申请的77户家庭以持低保证、扶助证或特困证三证之一,且有效期连续满两年以上的无房最低收入家庭居多。根据有关标准,廉租住户的人均面积要达到18平方米。因此,44平方米一室户型适合1~2人居住,56平方米两室户型适合3人居住。

  下一步,此次提出的77份申请将经街道、房管部门、民政局审核,由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最终核准后,相关部门将在12月中旬向核准实物配租的家庭发放《海曙区2012年度实物配租家庭房源抽签定位通知书》,明确抽签的时间、地点、需带证件、委托书及相关注意事项。

  ■新闻链接

  七类家庭可提出申请

  目前,宁波市的廉租房保障主要有两种方式:一为租金补贴,即不给房子而给租金让保障对象自己找房子租住;二为实物配租,即直接提供房子给保障对象租住。

  根据相关规定,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可申请配租住房(可视房源情况优先租给前六类):一为持低保证、扶助证或特困证三证之一,且有效期连续满两年以上的无房最低收入家庭;二为夫妻双方有一方年龄达到男55周岁或女50周岁,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的最低收入家庭;三为军烈属;四为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五为无赡养人的孤寡单身居民(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六为家庭主要劳动力为一至二级残疾的;七为申请人或配偶有一方年龄达到男60周岁或女55周岁无房的低收入家庭。

  对于获得实物配租资格的家庭,配租廉租住房。如房源不足,则按相关规定发给租金补贴。

  记者 林伟 通讯员 张黎升 杨燕

编辑: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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